截至今年11月12日,在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框架下,已完成心脏死亡器官捐献480例,捐献者共捐献肝、肾、肺等大器官1294个,挽救了1200多名患者。专家介绍,在西方国家,脑死亡供体是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我国目前主要推行的是心脏死亡后的器官捐献。
截至今年11月12日,在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框架下,已完成心脏死亡器官捐献480例,捐献者共捐献肝、肾、肺等大器官1294个,挽救了1200多名患者。
上述信息是记者日前在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和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十届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学术研讨会上获悉的。据了解,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正式始建于2010年,由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广东、江苏、上海等11个省(市)开展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1年,试点扩大到19个省(市)。在此期间,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牵头全国20家器官移植中心共同开展了“心脏死亡供者器官活力评估、体外修复及肝移植关键技术标准的建立、优化与推广”课题,并建立了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器官移植临床研究数据录入系统。
专家介绍,在西方国家,脑死亡供体是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我国目前主要推行的是心脏死亡后的器官捐献。“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于2003年启动,用以促进我国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为期10年,于今年结束。
copyright©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