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在药品安全成员国工作组会议上指出,公共卫生的第一要务是保护公众远离劣质或不安全药品的危害,这也是WHO的第一要务,目标是让有害产品远离市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任何方法、措施和规定都应支持这个公共卫生要务,而不是破坏或转向其他目的。
2011年2月28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在药品安全成员国工作组会议上指出,公共卫生的第一要务是保护公众远离劣质或不安全药品的危害,这也是WHO的第一要务,目标是让有害产品远离市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任何方法、措施和规定都应支持这个公共卫生要务,而不是破坏或转向其他目的。
她强调,不符合标准、伪造、造假、标签不实的药物,是指有意或无意的多种原因,使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不符合标准的药物,包括活性和无活性成分低于标准,生产过程不合格,不恰当包装、运输和储存、产品失效等。这些药物流入市场和公众手里,最直接的原因是国家药物监管机构的能力不强。
WHO长期致力于加强能力建设,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WHO在发展中国家强调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地进行质量标准控制,加强监督检查这些问题,这也是富裕国家保护公民的成功经验。WHO希望国家药物监管机构要切实承担起保护人们远离无效或有害药品的责任。
原文链接:
http://www.who.int/dg/speeches/2011/ncds_20110228/e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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