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哮喘防治倡议(GINA)学术委员会近日对2015年的GINA报告进行了更新,更新要点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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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每年两次的常规文献综述后,全球哮喘防治倡议(GINA)学术委员会近日对2015年的GINA报告进行了更新。
更新要点
•噻托溴铵软雾剂被列为年龄≥18岁,有病情加重史患者的第4和第5步治疗的又一选择(证据级别:B)。尽管该疗法用于重度哮喘的治疗曾在以往的GINA报告中有描述,但在监管部门批准其用于哮喘后直到现在才被纳入到哮喘的逐步治疗图表中(第31页表3-5,和第34-35页)。
•新增了妊娠期哮喘管理建议,包括分娩期呼吸道感染的监测及哮喘的管理。(第52页)。
•回顾一证据质量和新的荟萃分析后,呼吸练习(breath exercises)的证据水平从A级降到了B级 (第39页表3-9和附录第6章)。现在术语“呼吸练习”要使用一致【不使用“呼吸技巧”(breathing techniques),避免让人觉得一些建议与某一具体技巧具有相关性。
•在哮喘病情恶化或加重时,可用干粉吸入器代替压力定量吸入器和雾化器(spacer)来投送短效β₂激动剂;然而现有的研究并未纳入重度急性哮喘患者(第63页)。
•在哮喘病情危重患者或重度急性哮喘患者的初级护理中,在转移到急症监护病房的等候间歇,给予患者短效β₂激动剂、全身应用皮质激素和控制氧供(必要时)的同时,还应给予患者吸入异丙托溴铵(第64页)。
•为管理学龄前儿童急性哮喘加重或喘息发作,制定了一个新的流程图(第100页)。
需阐明的内容变更
•大量使用短效β₂激动剧(SABA)是哮喘恶化的一个风险因素;而过量使用如>200剂量/口,则是哮喘相关死亡的风险因素(p.17)。
•如果心脏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适应于急性冠状动脉事件的治疗,那么哮喘未必是其绝对禁忌证;但这些药物必须在专科医生的密切监护下应用,并充分考虑到应用与未应用的风险(第39页和附录第6章)。
•只建议敏感的患者避免户外过敏原(第39页)
•第5章对哮喘-慢阻肺(COPD)重叠综合征(ACOS,第73页)作了大量描述,需要说明的是:
•本章的目的主要是为初级护理医师和非肺病专科医生在哮喘、COPD和ACOS的诊断,以及在注重疗效和安全性的基础上选择初始疗法时提供帮助;本章基于现有证据为临床医生提供了一些临时建议。
•目前还不能对ACOS进行确切定义,因为目前对ACOS的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对其进行研究的受试人群也很有限。
•ACOS不被认为是单一疾病,为明确该疾病的不同的潜在机制,希望今后能对其开展进一步的研究。
•倘若学龄前儿童发生呼吸道感染的频率较高,不鼓励短期使用口服或大剂量的吸入性皮质激素来控制这一年龄组患儿的哮喘加重或喘息事件发作,这是考虑到这些药物的潜在的长期的全身副作用,尤其是在频繁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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