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COVID-19) 是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 (SARS-CoV-2) 引发的急性传染性疾病。一般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 5 天内传染性较强。患者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COVID-19) 是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 (SARS-CoV-2) 引发的急性传染性疾病。一般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 5 天内传染性较强。患者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
2023 年 1 月 1 日,国家呼吸医学中心联合华西康复医学中心联合发布《成人 Omicron 病毒感染患者呼吸康复联合指引》,提升呼吸康复专业团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呼吸康复专业知识的认识。2023 年 1 月 7 日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 (试行第十版) 》,也将早期康复列入了治疗项目之一。
新冠管控自开放以来,感染人数多,本文参照最新发布的呼吸康复指引,以轻型和中型 (普通型) 为例,简要总结新冠病毒感染临床分型、呼吸康复评估和呼吸康复实施三个方面的相关内容。
新冠病毒感染临床分型
1、轻型:以上呼吸道感染为主要表现,如咽干、咽痛、咳嗽、发热等。
2、中型:持续高热 >3 天或 (和) 咳嗽、气促等,但呼吸频率 (RR) <30次/分、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 >93%。影像学可见特征性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表现。
3、重型: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条且不能以新冠病毒感染以外其他原因解释:
① 出现气促,RR≥30 次/分;
② 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 ≤93%;
③ 动脉血氧分压 (PaO2) /吸氧浓度 (FiO2) ≤300 mmHg;
④ 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 24~48 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 >50%。
4、危重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 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② 出现休克;
③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
呼吸康复评估
以普通型为例,呼吸康复评估以下项目:
(1) 生命体征:体温,心率,呼吸频率,血压,外周血氧饱和度;
(2) 呼吸困难和疲劳评估:Borg 呼吸困难量表、REP 自我感知疲劳程度;
(3) 肺功能评估:用力肺活量 (FVC)、一秒用力肺活量 (FEV1)、肺总量 (TLC)、肺弥散量 (DLco);
(4) 有氧能力与耐力评估:六分钟步行测试/ 30 秒坐-站测试;
(5) 肌力评估:全身肌力评估 (重点进行握力评估、股四头肌等长收缩力量测试) ;
(6) 吸气肌评估:MIP;
(7) 功能活动与平衡能力评估:简易身体活动量表 (SPPB);
(8)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Barthel 指数;
(9) 健康相关生活质量评估:欧洲五维健康量表 (EQ-5D-5L);
(10) 心理状态评估:医院焦虑和抑郁量表 (HADS);
(11) 衰弱评估:Frail 量表;
(12) 营养状态评估:营养风险筛查评分简表 (NRS2002)。
呼吸康复措施
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进行的呼吸康复措施有以下几种:
(1) 普通型患者:非夜间睡眠卧床时间过长,需进行预防性体位治疗,可采用前倾坐位作为基础治疗。
(2) 重型和危重型患者:氧合指数<300且>100,进行不少于 12 小时的俯卧位通气;头高 15°~30° 位作为静息体位;抗重力体位作为基础治疗。
2、气道廓清
(1) 普通型患者:
① 将活动作为气道廓清的基础治疗;
② 教会患者使用指导性咳嗽;
③ 主动循环呼吸技术/自主引流;
④ 振动呼气正压治疗;
(2) 重型和危重型患者:
① 选择利于痰液引流的体位结合叩拍、振动和加压等手法治疗;
② 呼吸机过度通气技术/徒手过度通气技术,同时结合吸痰;
③ 机械吸入-呼出治疗;
④ 高频胸部震荡治疗;
3、有氧训练与力量训练
(1) 普通型患者:
① 症状消失、病原检测呈阴性且至少 10 天后,进行低-中等强度的全身训练。
② 不建议患者进行高强度有氧训练。
(2) 重型和危重型患者:
① 床上/床旁早期活动;
② 床旁主/被动功率自行车训练。
③ 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
④ 不建议进行早期的全身力量训练;
4、吸气肌训练
(1) 普通型患者:
① 主动抗阻吸气肌肌力训练 (推荐使用弹簧阈值型负荷呼吸训练器或渐减式流阻负荷呼吸训练器);
② 全身活动训练;
③ 不建议使用激励式呼吸训练器作为吸气肌肌力训练的替代治疗。
(2) 重型和危重型患者:
① 清醒合作的患者:主动抗阻吸气肌肌力训练 (推荐使用渐减式流阻负荷呼吸训练器);
② 镇静/不能合作的患者:体外膈肌起搏治疗。
参考来源:
[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 (试行第十版) (2023-01-05)
[2] 国家呼吸医学中心联合华西康复医学中心联合发布「成人Omicron病毒感染患者呼吸康复联合指引」 (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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