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

FDA就妊娠期抗精神病药物使用对医师和患者提出的建议

作者:刘嘉月 编译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日期:2011-03-07
导读

         2011年2月22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公告,女性在妊娠末3个月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引起新生儿出现锥体外系症状(EPS)和撤药反应(主要症状包括激越、肌张力异常增高或降低、震颤、嗜睡、呼吸困难及喂养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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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22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公告,女性在妊娠末3个月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引起新生儿出现锥体外系症状(EPS)和撤药反应(主要症状包括激越、肌张力异常增高或降低、震颤、嗜睡、呼吸困难及喂养困难等)。FDA已为全部抗精神病药物更新了妊娠期分类信息,并对医师和患者分别提供了建议(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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