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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医学目的再认识:是“接受死亡”而不是“选择死亡”

作者:翟晓梅 来源:医学论坛报 日期:2017-05-04
导读

         在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常常不得不做出的至关重要的决定涉及到:何时不给或撤除生命支持措施是合适的?甚至何时为解除临终患者极度痛苦而不得已采取一些“非常”措施是合适的?

关键字:  接受死亡 | 选择死亡 

        “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弗朗西斯·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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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几十年来,人们目睹了医学知识和技术手段的进步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新机会。医学在延长人类生命方面取得了令人欣喜不已的成就:心脏衰竭患者常常能够通过先进的包括药物、电除颤、气管插管、甚至体内或体外心脏按压等生命支持措施而得以生还;呼吸衰竭患者可以通过一个机械装置──人工呼吸机来实现肺脏的换气功能;肾脏衰竭患者可以通过肾透析取代肾脏功能;至于那些不能饮食的患者,还可以通过鼻饲甚至是通过静脉而得到所需要的营养。

        而这些只不过是众所周知的医学战胜致死疾病所导致的死亡时众多设备中的一部分而已。这使得人们对医学预防死亡、延长生命的显著成就印象十分深刻,以致于人们相信:医学科学是万能的,死亡是可以战胜的,万能的医学科学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将死亡逆转,从死神手里夺回人的生命。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避免死亡似乎成了现代医学的目的之一,成了医务人员的全部责任。

        科学的进步和技术的发展,使当代医学越来越能够通过使用技术对死亡过程横加干预──人们试图避免死亡。然而,人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不管投入多少资源来设法推延死亡和减少产生痛苦及残疾的风险,无数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实际上并不能避免死亡,他们反而在遭受着难以忍受的、极其痛苦的延长死亡过程的医学干预。

        在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常常不得不做出的至关重要的决定涉及到:何时不给或撤除生命支持措施是合适的?甚至何时为解除临终患者极度痛苦而不得已采取一些“非常”措施是合适的?

        何时不给或撤除生命支持措施是合适的?

        “不给或撤除生命支持措施”通常发生在当前所有可能的医疗技术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这说明此刻任何可能的医疗技术的使用最终都不能战胜病魔的袭击,说明我们承认死亡过程的不可逆转和医疗技术的极限。

        首先,不给或撤除的是无效的治疗措施,是对处于临终过程的患者所做的“非常治疗”。医生有对患者提供医治,使患者康复痊愈的责任,但医生并没有为患者提供无效治疗的责任。对患者提供无效治疗与医学的目的是不相符的。

        其次,患者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某种干预。当患者希望医生不给或撤除某种生命支持措施时,或许他只是承认这种干预无法再为他带来任何益处,只会造成更多的伤害。医生接受患者的抉择只是说明医生承认死亡过程的不可逆转和医疗干预的极限。医生考虑到的是患者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的是患者当前的实际利益,考虑到的是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再次,在不给或撤除生命支持措施的情况下,患者的死亡只是其疾病自然过程的结局而非医疗干预的结果。此时医生“不给或撤除生命支持措施”的做法无疑是可以得到伦理学辩护的。

        何时为解除临终患者极度痛苦而不得已采取“非常”措施是合适的?

        医生和患者都应该认识到医学科学固有的局限性,而且医学的进步使得临终患者已经完全不必在极度痛苦的挣扎中死亡。当死亡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结局时,用姑息疗法和心理治疗将疼痛和痛苦缓解到最低程度,出于对患者利益的考虑,尊重患者的自主意愿,创造一个安详的、尽量减轻临终患者痛苦的死亡环境,同样也是医学的目的之一。

        这里,医学干预的目的并不是“选择死亡”,而是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接受死亡”。“选择死亡”和“接受死亡”是两个迥然不同的概念。人们应该尊重生命,也应该接受死亡。接受死亡是因为我们认识到,一个人的生命在时间上不是永恒的。

        医生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和请求,满足临终患者的愿望,最大限度地解除患者临终过程中的极度痛苦,这样的处理方法不仅是最后的方法,同样也是医生应有的人道主义职责。这是对临终患者的一种慈爱行为。

 

        美国著名生命伦理学家丹尼尔·卡拉汉(Daniel Callahan)主持的由包括中国在内的14个国家参与的“医学目的”研究规划中,在 “医学的目的:确定新的优先战略(The Goals of Medicine: Setting New Priorities)”的最后报告中提出,医学的目的应该是:①预防疾病和损伤,促进和维持健康;②解除疾病引起的疼痛和痛苦;③关怀和治愈患有疾病的人,关怀那些不能治愈的人;④避免早死,寻求平和的死亡。

        只有那些发生在错误时间(生命早期),发生于错误原因(医学能避免的或在合理费用内能治好的),以错误方式发生(完全可以缓解的疼痛或痛苦以及被过分延长的生命)的死亡才是医学的敌人。解除疼痛和痛苦以及寻求平和的死亡理所当然地被列为医学的主要目的之中。

        来自《中国医学论坛报》4月27日A9版,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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