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更多信息披露出来之前,我只能说,这可能是起操作不规范导致的事故。
很令业内人士痛心疾首的一件事,2019年04月15日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发生事故,10死12伤。起因是电焊火花引燃低温传热介质,产生烟雾,导致人员窒息。
看到这个消息,我第一反应是,到底什么物质燃烧引起了烟雾?根据一份文献,对常见的一些低温传热介质做了梳理归纳。因为是冻干车间,所以适用温度范围是符合的。
还提到了一个关键点——“电焊火花”,电焊过程能产生5000℃以上的高温,以上物质都无法避免的会产生冒烟现象,有些还会剧烈燃烧。这些有机物质燃烧过程都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当浓烟和缺氧同时存在,又是一个受限空间(地下室),人员是难以逃离的。
但和众多行业大咖探讨后,觉得追究这个低温传热介质的意义已然不大。因为从行业规范上讲,如果整个过程都是合规的,那么这次事故是难以发生的。
首先,根据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及HG23011—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涉及到动火操作的,需要进行动火分析。
这是一个检测着火风险的测试,比如说事先已经对管道内容物进行处理,现在测试后,需要在30分钟内进行动火操作。大概率推测,这个操作应该是疏忽了,或者做的有缺陷。
其次,要对动火现场进行通风确认。
要保证切割或者其他操作中产生的烟雾,或者泄露的气体能够外排。本次事件中,属于地下室,受限空间,排风肯定有难度。需要安装设备进行强制通风,如果安装了通风设备,那么肯定不会聚集烟雾,而导致“当场窒息死亡”。另外“12名救援人员受呛伤”,足以判定这个作业区域通风状况是不达标的。
第三,受限空间作业,要有专人在外监控。
本次事件从开始有人倒下到所有人窒息,中间会有一个求救时间差。如果外面有专人监控,随时掌握作业区动态,那就可以把伤害降低到最小。但很遗憾,这点并没有做到。
事件充分暴漏了以下问题:
一,很多企业对安全人员的要求太过于走过场。至少本次事件中没人识别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
二,没意识到一线工程人员的专业性需求。专业人做专业事,不能想当然的把一些工程事项当成粗活来处理对待。
三,老企业容易有历史遗留问题。本次事件中的冻干车间地下室,大概率是个老车间。企业为了物尽其用,对其改造,但往往是越投钱越多,不见成效。
四,一些应有程序只是流于形式。我想企业肯定对于一些操作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然消防和安监那一关过不去。但有了程序,不走程序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如果步步操作按照法规、条款来实行,肯定会比较费时,比较占用人力,但可以保证安全。安全操作可能无法带来高效运作,但只有安全实施到位,才能保证运作可以长久进行,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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