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业是黑龙江省“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为培育黑龙江省新的经济增长点,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推进全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医药产业是黑龙江省“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为培育黑龙江省新的经济增长点,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推进全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据了解,尽管黑龙江省医药产业有良好的基础,但仍然存在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减缓、新药研发不足、市场营销力度不够、知名品牌数量较少、产品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推进全省医药产业发展,该《计划》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以推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高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水平、做大现代中药制造、做优化学药品制造、加快发展生物制药为重点,抓好新药研发、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
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并重,加快重点企业改制,加强与资本市场合作。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药企业应用。
《计划》提出,到2020年末,实现中药种植、研发、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全省中药材种植和抚育面积达到150万亩,建成全省中药材交易中心和中医药产业园;全省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增加值18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新增一批医药知名品牌产品,建立完善现代营销体系。医药产业在全国的排名整体晋位提升。
《计划》同时明确了三年重点任务,首先是推动医药存量企业创新提升,加强药物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另外,要重点加快医药新品种生产和着力培育构建现代市场新体系,加强医药营销和流通体系建设,健全医药产业质量安全体系。
《计划》指出,要给予企业足够的支持政策,如支持企业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政策;支持药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政策等。各地政府要落实推动医药产业发展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医药产业发展及转型的具体实施方案或配套政策措施。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和园区发展诉求,及时提供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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