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是人体五脏之一,是人体最大的代谢器官。多数药物在肝脏要经过不同程度的结构变化,包括氧化、还原、分解、结合等方式。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因药物本身或/及其代谢产物或由于特殊体质对药物的超敏感性或耐受性降低所导致的肝脏损伤称为药物性肝损伤。在我国肝病中,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率仅次于病毒性肝炎及脂肪性肝病(包括酒精性及非酒精性)。
肝是人体五脏之一,是人体最大的代谢器官。多数药物在肝脏要经过不同程度的结构变化,包括氧化、还原、分解、结合等方式。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因药物本身或/及其代谢产物或由于特殊体质对药物的超敏感性或耐受性降低所导致的肝脏损伤称为药物性肝损伤。在我国肝病中,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率仅次于病毒性肝炎及脂肪性肝病(包括酒精性及非酒精性)。
常见的伤肝药物主要有:
1.抗菌药物:头孢类(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四环素类、红霉素类、磺胺类、异烟肼、利福平、酮康唑、伏立康唑等。
2.抗寄生虫药:氯喹、伯氨喹、哌嗪、左旋咪唑、阿苯达唑等。
3.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尼美舒利、酮洛芬、吡罗昔康、塞来昔布等。
4.抗痛风药:秋水仙碱、别嘌醇等。
5.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等。
6.镇静催眠药:苯巴比妥、地西泮、氯硝西泮、劳拉西泮、艾司唑仑等。
7.抗精神病药: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舒必利、利培酮等。
8.心脑血管药:奎尼丁、胺碘酮、尼莫地平、阿替洛尔、特拉唑嗪、缬沙坦、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等。
9.消化道用药:雷尼替丁、奥美拉唑、埃索美拉唑、西沙必利等。
10.利尿药:氢氯噻嗪、氨苯蝶啶、乙酰唑胺等。
11.激素、抗甲状腺及降糖药:泼尼松、甲泼尼龙、丙酸睾酮、雌二醇、炔雌醇、己烯雌酚、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格列喹酮、格列吡嗪等。
12.抗肿瘤药:环磷酰胺、尼莫司汀、甲氨蝶呤、紫杉醇、多西他赛、长春地等。
13.中药:雷公藤多苷、小金丸、壮骨关节丸、消咳片、大黄蛰虫丸、痔血胶囊、骨康、癃闭舒、土三七、溪黄草等。
药物性肝损伤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疾病的患者身上;可发生在用药超量时,也可发生在正常用量的情况下。目前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的药物及保健品已超过30000种,明确可以引起药物性肝损伤的药物超过1000种。一些保健品、营养品等对肝脏的影响可能没有那么大或者没有那么快速显现,但需要注意凡是经过提纯、人工合成的营养品也好保健品也好,都是通过需要肝脏来分解来代谢的,如果服用的不当或者计量过多都会影响肝脏的功能,此类伤害的发生率也在不断增加。
药物性肝损伤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药物之所以能治病就在于是药三分毒,医生在用药过程中需要权衡利弊,遵循“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适当性”四大用药原则。尽量避免应用有肝损伤的药物,如必须使用,应从小剂量开始,密切监测,合用保肝药;避免超剂量服药和疗程过长,避免频繁用药或多种药物混合应用;注意原有疾病可能诱发药物性肝损伤,对肝肾功能不良的患者应注意减量应用等。
希望广大公众多了解安全用药的知识,了解安全用药原则:
一、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合理用药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二、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三、购买药品要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
四、阅读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前提,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如有疑问要及时咨询药师或医生。
五、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
六、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要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七、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
八、药品存放要科学、妥善,防止因存放不当导致药物变质或失效;谨防儿童及精神异常者接触,一旦误服、误用,及时携带药品及包装就医。
九、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
让医患共同努力,使药物可以发挥最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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