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磺胺类药物概念是指磺胺类抗菌药物,磺胺类药物过敏通常也是指磺胺类抗菌药物过敏。现在磺胺类药物的概念更广泛,除了抗菌药物,还包括磺胺类非抗菌药如部分利尿剂和部分口服降糖药等药物。
早期的磺胺类药物概念是指磺胺类抗菌药物,磺胺类药物过敏通常也是指磺胺类抗菌药物过敏。现在磺胺类药物的概念更广泛,除了抗菌药物,还包括磺胺类非抗菌药如部分利尿剂和部分口服降糖药等药物。
磺胺类药物过敏,哪些药物需当心
如果既往有磺胺类药物过敏史,下列药物为禁用或慎用药物:
①抗生素:如磺胺嘧啶、磺胺甲噁唑等。
②磺酰脲类降糖药:如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齐特、格列美脲等。
③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双克)、呋塞米(速尿)、吲达帕胺、布美他尼。
④解热镇痛抗炎药:塞来昔布、尼美舒利。
⑤治疗青光眼的药物:如乙酰唑胺、布林佐胺、醋甲唑胺(均属碳酸酐酶抑制剂。
⑥其它:如柳氮磺吡啶、丙磺舒等含磺酰氨基药物。
磺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完全禁用磺胺类药物?
磺胺类抗菌药过敏,确实要慎用磺胺类药物,但不代表完全禁用所有磺胺类药物,这是因为磺胺类抗菌药物和其他磺胺类药物在化学结构上其实有着较大差异,因此发生交叉过敏反应的理论可能性较低,而循证医学的依据亦尚不充分。建议采用如下安全用药策略(对患者朋友而言,最安全的当然是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
①不应使用说明书中明确提到“磺胺过敏史者禁用”的药品。
②对于说明书中未将磺胺过敏史者列为禁忌的药品,根据患者既往对磺胺类抗菌药的反应情况来判断:若患者既往为严重或威胁生命的过敏反应,如休克、中毒性表皮坏死等,则不应使用;若患者既往反应为轻到中度,在没有其他更好的替代药品的前提下,可在密切监护下从小剂量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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