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

欧盟限制吡美莫司适应证外使用

作者: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日期:2012-11-27
导读

         在更新风险管理计划(RMP)之后,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药物警戒工作组(PhVWP)对吡美莫司批准适应证之外的使用进行了回顾。与这一安全性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应考虑对批准适应证外皮肤疾病使用的问题,尤其是2岁以下儿童的超适应证使用问题。

  在更新风险管理计划(RMP)之后,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药物警戒工作组(PhVWP)对吡美莫司批准适应证之外的使用进行了回顾。吡美莫司是一种外用的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被批准用于年龄不低于2岁,且不建议或无法使用(对皮质类固醇激素不耐受或缺乏疗效)外用皮质类固醇激素的轻至中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治疗。该产品适用于经过长期治疗的面部和颈部区域皮肤疾病。

  在RMP中已经提到,由于具有免疫抑制效应,因此吡美莫司在应用中可能存在恶性疾病风险增高的风险。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必须每年提交一次更新的RMP。与这一安全性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应考虑对批准适应证外皮肤疾病使用的问题,尤其是2岁以下儿童的超适应证使用问题。

  因此,PhVWP回顾了最新提交的RMP中的数据,并认为批准适应证之外使用的程度仍相当普遍。自2009年~2010年的处方数据显示,特应性皮炎的处方仅占总处方数的62.7%。总体上,在欧盟(EU)范围内的超适应证处方数平均减少了24%,由2009年的378,901张减至2010年的287,505张。但在一些成员国,超适应证处方数有所增加,增幅介于2%~19%之间。估计2010年EU 2岁以下患者中的超适应证处方数平均占总处方数的4.4%。EU各成员国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一些成员国超适应证使用显著增加,另一些成员国则显著减少。

  由于在一些成员国持续存在超适应证使用情况,PhVWP认为,有必要强调已批准的适应证,不鼓励在特应性皮炎适应证之外的皮肤病变中使用;更不鼓励在2岁以下患者的批准的或未批准的适应证以外的皮肤疾病中使用。由于特别关注对2岁以下儿童中的超适应证使用情况,PhVWP建议要求上市许可证持有人考虑进一步的风险最小化措施,以减少吡美莫司在这一年龄组中的使用。

分享:

相关文章

评论

我要跟帖
发表
回复 小鸭梨
发表

copyright©金宝搏网站登录技巧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
//站内统计 //百度统计 //谷歌统计 //站长统计
*我要反馈: 姓    名: 邮    箱: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