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规范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第一类疫苗,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
卫计委:治疗性生物制品不得作为疫苗推介
5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规范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提出,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
《通知》强调,预防接种宣传内容应当客观科学,不得涉及具体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不得夸大宣传、类比或者诋毁其他疫苗的作用和安全性,不允许宣传非疫苗类的产品。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第一类疫苗,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在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率的前提下,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疾病监测信息以及确定使用的第二类疫苗品种,适时向社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接种方案要及时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实施预防接种时要对儿童监护人进行充分告知,做到知情同意。不允许接种单位张贴、播放或变相协助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何为治疗性生物制品?
治疗性生物制品指在已感染病原生物或患某些疾病的机体中,通过诱生机体的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免疫应答,以达到治疗或防止疾病恶化的天然、人工修饰合成或用基因重组技术表达的产品或生物制品,包括细胞因子、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因子、重组血浆因子、生长因子、融合蛋白、酶、受体、激素和单克隆抗体等。
治疗性疫苗与预防性疫苗的主要区别
a.使用对象不同:治疗性疫苗的使用对象为已病者,而预防性疫苗的使用对象为未病者。
b.使用目的不同:治疗性疫苗的目的是治疗疾病,预防性疫苗的目的是预防疾病。
c.监测手段不同:预防性疫苗接种后产生保护性抗体,可通过实验室进行监测,结果准确,可靠。而治疗性疫苗接种后疾病是否改善,则需要结合临床症状、体征、疾病相关的实验指标进行综合测试,较为复杂,且其准确性尚有争议。
d.期望激发的免疫应答类型不同:预防性疫苗接种后,期望产生的是保护性抗体,即激发体液免疫反应;而治疗性疫苗主要用于病毒感染和肿瘤疾病,病毒一旦进入宿主细胞内,抗体即失去作用,肿瘤细胞的杀灭也主要依赖细胞免疫效应,因此,治疗性疫苗应以激发细胞免疫反应为主要目的,这是与预防性疫苗最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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