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的药物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越来越多,但关于其眼部疗效、合适的药物剂量、二次治疗的必要性以及长期全身效应的可能性数据却十分有限。近日研究人员比较了玻璃体腔注射雷珠单抗和激光治疗ROP的疗效和安全性差异。
尽管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的药物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越来越多,但关于其眼部疗效、合适的药物剂量、二次治疗的必要性以及长期全身效应的可能性数据却十分有限。近日研究人员比较了玻璃体腔注射雷珠单抗和激光治疗ROP的疗效和安全性差异。
试验在26个国家的87个新生儿和眼科中心进行。出生体重小于1500克且符合视网膜病变治疗标准的婴儿,随机接受单次双侧玻璃体腔注射雷珠单抗0.2毫克、雷珠单抗0.1毫克或激光治疗。研究的主要结果是24周内或24周前无活动性视网膜病变、无不利结构结果或需要不同治疗方式的差异。
225名参与者(雷珠单抗0.2 mg组 ,n=74,雷珠单抗0.1mg组,n=77,激光治疗组n=74)。7人在治疗前退出,17人在24周内未完成随访,包括每组中的4人死亡。对214名婴儿进行了主要结局评估(各组分别为n=70,n=76,n=68)。在接受雷珠单抗0.2mg治疗的70名婴儿中,有56名(80%)获得治疗成功,而在接受雷珠单抗0.1mg治疗的76名婴儿中,有57名(75%)获得治疗成功,在接受激光治疗的68名婴儿中,有45名(66%)获得治疗成功。与激光治疗相比,雷珠单抗0.2mg治疗成功率(OR)为2.19,雷珠单抗0.1mg治疗成功率(OR)为1.57,与0.1 mg相比,0.2 mg雷比珠单抗的OR为1.35。一名婴儿在雷珠单抗0.2mg治疗后出现不利的结构结果,而雷珠单抗0.1mg治疗后出现5例,激光治疗后出现7例。死亡、严重和非严重系统性不良事件以及眼部不良事件在三组之间分布均匀。
研究认为,在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治疗中,0o2mg雷珠单抗可能优于激光治疗,其不良视力比激光治疗少,24周安全性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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