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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

不安腿综合征常规治疗管理(上)

作者:伊文 来源:医脉通 日期:2015-09-24
导读

原发性不安腿综合征可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并扰乱睡眠。排除由其他药物引起或行为情况引起的以上症状(例如肌瘤,静脉淤血,腿部水肿,腿部抽筋,位置不适,习惯性敲足)

   原发性不安腿综合征可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并扰乱睡眠。所以药物治疗是必要的,尤其是对于老年患者来说。治疗指南推荐最初治疗应用多巴胺能药物(许多国家允许应用普拉克索,罗平尼咯或罗替伐汀皮肤贴)或者α 2 δ配体(美国和日本批准加的巴喷丁缓释片),上述药物使用取决于国家规定及其可应用性。[Nat Rev Neurol 2015 Aug]

  在允许的情况下,指南还建议阿片类药物(欧洲批准的缓释羟考酮-纳洛酮)作为严重RLS的二线用药。一些铁剂治疗有效但是目前未被批准用于RLS的治疗。然而,苯二氮卓类和其他抗癫痫药物未被推荐和批准。目前缺乏对RLS相关情况的有效管理,例如尿毒症或孕期。此外,当一线治疗失败或者患者经历症状恶化(augmentation)时有关RLS管理的可用数据很少。本综述中,我们在诊断标准和指南中总结了最先进的治疗方法。尽管缺少实践和批准,侧重于对现有治疗的长期评估的需要,我们探讨包括联合治疗在内的对于RLS能够进行长期管理的临床实践。

关键点

  ◆ RLS的治疗通常包括多巴胺能药物,这种治疗方式在许多国家都是批准的;α 2 δ配体,例如加巴喷丁缓释剂和普瑞巴林也都有效。

  ◆ 当RLS患者缺铁,应该把铁剂治疗作为一线治疗。

  ◆ 严重的RLS患者,在允许的情况下,阿片类药物例如羟考酮-纳洛酮应该作为二线治疗的选择。

  ◆ 病情恶化(Augmentation)是长期应用多巴胺能药物的主要并发症,与多巴胺能药物剂量增高有关。

  ◆ 国际治疗指南建议当初次治疗时要权衡用药的获益和风险。

  ◆ 联合治疗基于专家观点,目前未遭到基于证据的质疑。

国际RLS研究组认同的RLS诊断标准

必要的诊断标准(所有均需符合)

  ◆ 经常有活动双腿的强烈愿望,但不是一直有,伴随或者感到由腿部不适感引起。

  ◆ 有活动双腿和任何伴随不适感觉,这种感觉在休息或静止时期开始或加重,例如坐或卧。

  ◆ 有活动双腿的强烈愿望,并且活动后伴随不适感可部分或完全缓解,例如行走或拉伸,至少在活动时如此。

  ◆ 有活动双腿的强烈愿望并且伴随不适感,仅发生在夜间休息或静止时,或者以上情况在夜间重于白天。

  ◆ 排除由其他药物引起或行为情况引起的以上症状(例如肌瘤,静脉淤血,腿部水肿,腿部抽筋,位置不适,习惯性敲足)

RLS临床病程

  ◆ 慢性持续性RLS:未治疗时,一年中症状持续出现至少1周2次。

  ◆ 间断性RLS:未治疗时,一年中症状每周小于2次,伴随至少5次终身性事件。

RLS临床意义

  ◆ RLS通过对睡眠,体力精力,日常生活,行为,认知或情绪产生影响,而在社会,职业,教育或者其他重要领域中引起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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