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Allan)等首先定义了非诱发性痫样发作:①不明病因的痫样发作;②与颅脑损害病史或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有关的痫样发作,排除有明确诱因情况,例如中毒代谢性疾病、脑外伤及卒中等。并提出了新问题:①患者在首次痫样发作后再发风险有哪些?②立即使用抗癫痫药物(AED)能否减少或改变其复发的短期风险及远期预后?③立即给予AED的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如何?此外,研究者系统回顾已发表的相关研究,在循证基础
艾伦(Allan)等首先定义了非诱发性痫样发作:①不明病因的痫样发作;②与颅脑损害病史或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有关的痫样发作,排除有明确诱因情况,例如中毒代谢性疾病、脑外伤及卒中等。并提出了新问题:①患者在首次痫样发作后再发风险有哪些?②立即使用抗癫痫药物(AED)能否减少或改变其复发的短期风险及远期预后?③立即给予AED的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如何?此外,研究者系统回顾已发表的相关研究,在循证基础上提出了治疗建议。
研究显示,成人首次非诱发性痫样发作后,在接下来2年内再发风险很高(21%~45%)(A级证据),第1年风险尤其高。临床上与再发密切相关的危险因素有颅脑受伤史(A级证据)、脑电图有痫样放电(A级证据)、颅脑影像学检查有显著的异常表现(B级证据)及夜间发作(B级证据)等。
首次发作后,若立即使用AED,与暂缓治疗等待第2次发作相比,发病后最初2年内再发风险可能会降低(B级证据),但整体生活质量并无改善(C级证据),且可能不会改善发作后3年或更长时间的临床预后(B级证据)。临床医生还应告知患者,若使用AED,就有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可能(B级证据),这些不良反应也许较轻微或停药后能好转。与传统AED相比,新型AED治疗效果相当甚至更优,且不良反应更少。
研究者指出,这不是“非黑即白”的指南。是否推荐患者首次发作后使用AED,须评估患者病情,平衡药物控制再发的效果及不良反应,尊重患者个人意愿,并告知患者立即治疗不会改善远期预后,但可减少随后2年内再发风险,尤其对于有诸多危险因素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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