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剧,自杀问题在世界各国都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球每年有80万-100万自杀者。为唤起国内各界对自杀问题的关注,大会特邀WHO研究和培训预防自杀合作中心执行主任费立鹏就自杀率发展趋势和自杀数据、理论模型及研究方向等内容进行阐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剧,自杀问题在世界各国都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球每年有80万-100万自杀者,并预计到2050年,世界各国的自杀率均将呈上升趋势。为唤起国内各界对自杀问题的关注,大会特邀WHO研究和培训预防自杀合作中心执行主任、WHO中国精神卫生顾问、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的费立鹏教授就自杀率发展趋势和自杀数据、理论模型及研究方向等内容进行阐述,并对正在修订中的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Ⅴ)和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ICD-11)中自杀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
全球自杀率发展趋势
目前,关于自杀死亡率的数据仍存在严重问题,如在一些伊斯兰国家,自杀被认为是犯罪,自杀死亡通常会以意外或事故进行记录;在有的国家,只要验尸官不能100%肯定死者是死于自杀,即不能认定是自杀行为。因此,这些国家的自杀率数据均存在问题。
既往研究表明,老年男性自杀率最高,但在过去20年间,因在1/3高收入国家和1/3 低收入国家中年轻人自杀增多,使年轻人自杀率超过老年人。 来自中低国家的自杀数据亦对以往自杀相关理论形成了挑战。具体内容如右表所示。
根据WHO的统计数据,中国自杀率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过去15年间,中国台湾地区的自杀率增长超过1倍;1990-2008年间,韩国自杀率增长超过2倍,美国自杀率略有下降;而1987-2006年间,中国的自杀率下降一半,20年间自杀死亡者减少100余万。这个数据可能与多因素有关,值得进一步探讨。
自杀研究的方向
近年来,关于基因、神经递质及病理生理学与自杀关系的研究越来越多,但这些因素与自杀的因果关系尚不清楚。关于自杀的横向与生态学研究较多,但亦不能确定相关因素与自杀间的因果关系。丹麦一些关联性研究可显示出潜在危险因素与自杀的时间关系,但仍需长期前瞻性随访研究评估造成自杀诸多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应进行系列(每10年)的全国心理解剖研究以确定自杀特征和原因的变化模式。
临床研究的问题在于,多数研究样本量太小,随访时间太短,难以发现自杀死亡或未遂的变化,故常用与自杀行为有间接关系的结果,如自杀意念及抑郁程度等。在高收入国家中,仅40%自杀未遂者接受过心理治疗,而在中低收入国家中,此数字仅为20%。因此,改善精神卫生服务不一定会大幅降低自杀率。
对高危人群的短期干预可在某种程度上有效减少自杀的发生;在学校提供自杀知识的相关培训、在社区进行守门人培训及开展热线电话服务等均未被证实有效;德国旨在寻找抑郁症患者并提高其救治率的社区综合行动方案及美国空军预防自杀计划均有效降低了自杀率;控制自杀工具方便获得的效果有待进一步评估。
自杀是一个复杂的行为,发生率较低且预防效果难以评估,故自杀预防缺乏循证研究。
自杀的理论模型
目前,关于自杀的理论有很多。多数理论模型认为个体因素是核心,而把社会和环境因素看作外围因素。有些理论模型是从整个生命过程去理解自杀,其他模型则认为个体与环境因素并重。然而,现有模型并未捕捉到自杀现象的动态性本质。在自杀念头和行为发生的整个过程中,危险因素、保护因素、周围的环境和相关人士都在不断变化中。
传媒的作用日益重要
互联网和大众传媒的“爆炸”,给自杀预防工作带来了风险与希望。其负面影响包括:名人自杀的模仿效应;群体自杀(如富士康事件)被夸大;不恰当的报道方式对地区的自杀方式产生长期的影响;有些网站提供有关自杀的指导手册,有些则促进建立网络自杀约定;媒体对于他杀后自杀的案件高度关注,增加大众对于精神疾病患者和自杀者的歧视。
在美国,服用抗抑郁药可能增加自杀风险被大众传媒大量报道后,促使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对抗抑郁药进行了加框警告,从而使重度抑郁青少年患者接受药物治疗率急剧下降。
当然,媒体亦会带来一些潜在的积极作用,如,提高了美国对于军队自杀的认识;倡导建立了世界预防自杀日;建立了抑郁症患者和自杀者网络自救项目;若恰当使用Twitter、Facebook和其他大众传媒,可为孤立个体提供社会支持,鼓励其寻求帮助。
DSM-Ⅴ和ICD-11对自杀的定义
随着各界对自杀的日益关注,DSM-Ⅴ试图强调自杀的重要性,目前,建议给予自杀行为障碍和非自杀性自伤单独诊断,并在所有诊断中均涉及自杀维度。
给予“自杀行为障碍”单独诊断的理由
目前,在DSM中,自杀未遂仅作为抑郁和边缘性人格障碍的一个症状,但事实上,其在诸多精神障碍中均较常见,且其家族聚集性特点、独特的生物标志物及对随后自杀行为的预测效度和疗效评估都支持将自杀行为障碍作为单独诊断。
自杀者前额叶皮质和前扣带回5-羟色胺(5-HT)的生物学变化与其他精神疾病不同。若不对自杀未遂者编码,将失去许多重要的临床信息,尤其在没有其他精神障碍时,且缺失自杀未遂记录,将严重限制自杀与药物治疗关系的研究。
给予“非自杀性自伤”诊断的理由
西方文献报道,许多青少年为缓解不安情绪,采用各种方式反复伤害自己的皮肤。他们并非真正想结束生命,但往往被误诊为自杀未遂。目前,该行为在DSM中仅作为边缘性人格障碍的症状之一,但也常发生于其他情况下。因缺乏明确诊断,当前对于青少年的调查都无法从非自杀性自伤(NSSI)中识别自杀未遂。
DSM-Ⅴ的自杀维度
在每次进行诊断时,均要求同时进行自杀维度评估,但并非评估自杀风险。尽管进行了数十年的努力,目前仍无法对个体的自杀风险进行预测和计算。研究发现的自杀危险因素可帮助识别自杀高危人群,但不能识别个体的自杀风险,且在不同条件下,各种危险因素的预测效能不同。
ICD系统对自杀的定义
ICD系统将自杀作为伤害的一种,故可利用独立于精神障碍编码之外的外部原因代码进行编码。DSM中的NSSI也属于该类。
ICD系统对自杀的处理
ICD-10 的精神障碍部分很少涉及自杀,仅将其作为抑郁症的症状或后果之一。因自杀行为被纳入ICD-11的伤害工作组,故精神卫生工作组未考虑该问题。但前者正在考虑改变自伤编码方法,新方法对自杀行为和自杀死亡率的监测将带来灾难性影响。
精神病学在自杀预防中的作用
精神科医师是自杀预防工作中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其在自杀预防中的任务主要包括:① 增强精神病学学科及所有其他医学学科对于自杀的认识;② 结合生物学、临床、流行病学和社会学因素,开展纵向研究和干预项目;③ 支持和领导全国和地区性的优秀研究中心的发展,为自杀预防活动提供技术支持;④ 促进全国和地方性预防自杀计划的发展、实施和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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