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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

中国护士将拥有“处方权”!一地正式发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半夏 来源: 日期:2023-12-29
导读

今年下半年,深圳市卫健委和深圳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下称简称《办法》),并指出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该《办法》规定,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消息一发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

今年下半年,深圳市卫健委和深圳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下称简称《办法》),并指出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该《办法》规定,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消息一发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一个亮点就是“护士也能开处方”。《条例》第64条提出,“建立专科护士制度。鼓励护士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参加专科护士专业培训,取得专科护士证书。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下列执业活动: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等;开具外用类药品。”

01

护士处方权落地,一直饱受争议

在医疗领域,护士是否应该享有处方权的问题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议题。支持者与反对者均有其道理,各执己见,争议不休。

支持者认为,护士是医疗团队中非常重要的成员,他们直接面对病人,对病人的病情和需求有深入的了解。如果护士能够享有处方权,将能够更好地满足病人的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此外,护士接受过专业的医学教育和培训,具备了一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完全有能力承担处方权的职责。

然而,反对者则认为,护士和医生是不同的职业,他们的职责和角色应该有所区别。在传统的医疗体制下,护士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医嘱。如果让护士享有处方权,可能会导致医疗质量的下降和安全风险的增加。

截至2017年,美国所有州的APN(advanced practice nurse高级实践护士)都具有护士处方权,英国也于1992年颁布了《护士处方法》,使护士处方权合法化[1]。《护理研究》杂志去年8月发表的对该指南的解读文章中称,目前全球已有44个国家或地区立法规定护士处方权。在我国,香港[2]和台湾地区[3]已经开放护士处方权,内陆地区的护士处方权还处于萌芽阶段。

多年以来,关于护士处方权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在《护士条例》第十七条中,仅规定了护士对医师开具的处方有监督和报告的权利,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护士有义务对病人进行紧急用药的职责。然而,该条例并未赋予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开具处方的权利。

事实上,2017年安徽省医改办在《盘活优质护理资源,做实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中就明确提出: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 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处方。然而,尽管安徽省率先为护士处方权“松绑”,但在实际推进和落地的过程中却并不顺利。目前,安徽给予护士的处方权只是运动饮食康复处方,很多常规用药的处方权仍没有真正对护士开放。

2022年9月30日,华西医院护理部微信公号曾发文称,经过为期一年的反复论证和充分准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医护协议处方试点工作的决议。至此,华西医院成为全国首个护士处方权落地的医院。

但引发关注后,华西医院护理部公号又删除了这篇文章,“时代财经”记者致电华西医院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护士处方权的推进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之后,再与媒体联系报道,可能现在感觉时机还不太成熟。”[4]

02

护士处方权:背后的“权”与“责”

根据国家卫健委披露的最新数据[5],2022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20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约为3.7人。全国医护比为1:1.18,但我国护士职业的认同感一直不高。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6]指出,护士工作不受尊重、专业价值感低的现象常见,92%的护士认为“护士工作的社会地位太低”。

国外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大多数全科医生对护士执业者拥有诊断成像和开药的权利持反对态度。在这项调查中,84%至94%的全科医生认为护士不应该拥有这些权利。医生和药师反对实行护士处方权的原因之一是,护士在承担相关权利时可能会与医生的专业地位发生冲突,从而威胁到医生的专业地位。

在深圳最新政策中,专科护士被赋予了处方权,这一举措无疑是对护士职业的一次重大肯定。然而,护士处方权的背后,不仅仅是权力的赋予,更多的是责任的承担。

此次深圳的处方权开放,仅限于专科护士,而非所有普通岗位的护士。专科护士的定义由美国护理学会于1992年提出:这些护士具备研究生学位,能进行全面健康评估,独立进行高水平工作,拥有诊治和治疗的专家技能,能够处理个体、家庭、社区实际或潜在的各种复杂反应,制定临床决策,管理急慢性疾病,促进健康的注册护士。

然而,权力的赋予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处方权的实施,要求护士不仅要具备深厚的医学知识,还要有严格的责任心和道德感。处方权的行使不仅关乎个体的健康,更影响到整个医疗体系的运行。

此外,我们不能忽视普通岗位护士的作用。他们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

公双双,昌静,王双艳,等.从国外护处方权的发展到我国护士处方权的实施[.护士进修杂志,2016.31(20):1848-1851

魏琳,张广清,蒋革新.香港 专科护士门诊工作介绍[].护理学杂志,2009,24(5):24-25.

李硕,朱荔,陈思.长庚医院护理人员能力培养与能力进阶的借鉴与实施].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5,31(27):2094-2096.

时代财经:《护士也能开处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删除试点通知,回应:时机还不成熟

https://mp.weixin.qq.com/s/42hhQAW1UNHkISbHBK7RNg

https://mp.weixin.qq.com/s/VG0vbcysqVcfuF0gU-f4qA

深圳特区报:深圳在全国率先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明年起实施

来源:

编辑:半夏

审校: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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