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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有关“钱袋子”!医保迎来新调整~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政府网等 日期:2022-02-01
导读

多地发布消息,提升门诊待遇水平,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关键字: 医保

虎年春节将至,有关钱袋子的利好不断,其中就有医保方面的调整!

从2022年开始,部分省份开始实施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提升门诊待遇水平,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No.1

福建省:“一降两升”提高门诊待遇

福建通过降低普通门诊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提高门诊待遇,其中:起付线统一调整为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左右;报销比例在职人员统一提高至75%,退休人员统一提高至80%,在基层就诊的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封顶线提高到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5%左右。同时,统一调整设定29个门诊特殊病种。

No.2

广东省: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

广东省要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60%,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适当提高。

同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各地级以上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No.3

海南:调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60周岁(含)以上报销700元/年

海南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将年度的统一报销的标准从300元调整为:60周岁(不含)以下参保人员为500元、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为700元。

参保人员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个人支付比例为70%。取消每日最高支付限额(40元)。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涛表示,据参保人反映,原来的年度300元的普通门诊待遇标准,总体来说还可以,但是对于患有慢性病、基础病还有一些多发病的城乡居民来说,这个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还存在不足,还有不够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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