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带量采购在今年三月份已经进入了落地执行阶段,关于中选品种和非中选品种的“命运”已成定局,降价的大风已经吹起,现在再回头看看那时候的招标采购,不知道木已成舟的背后几家在欢喜,几家在忧愁......
中选品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国家医保局牵头的4+7带量采购自出台时,就旨在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剑指我国药品招标采购中的种种痼疾,如量价不挂钩、招采不合一、还款不及时、进不了医院、带金销售等。
依稀还记得2018年12月6日,4+7带量采购预中选结果出炉,惊闻拟中选价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96%,药企们发出“哀嚎”,直接导致A股医药股普遍下挫。
当时的药企有三种心理表现:
中标的企业,并没有面露喜色,不少企业多是持“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心态;
未中标的企业,内心并不纠结,并且反倒认为对手不太理性,按中标价把全国的量都拿走利润都比之前要少。自己落标没事,剩下市场还大,有信心做好,利润赚更多;
未参与和即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看到这么大降幅,持恐慌或是观望态度。
我们从国家医保局的回应中可以看到,拟预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后,挤掉的主要是销售费用等“水分”,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能赚钱的”。医保局还承诺,长期来说带量采购是利好,联采办的相关负责人提出:
第一、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
第二、承诺及时还款降低了企业展宽和融资成本;
第三、联盟采购显著降低了其市场推广成本;
第四、以市场换价格,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了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总体看来,有“量”做保证,中标企业相比较未中标企业已经赢了一局。
联动效应明显非中选品种进入降价潮
早前分析人士就曾指出,随着4+7带量采购相关政策的落地,未中选品种、未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原研品种都会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3月5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19〕18号)文件,明确在4+7带量采购里非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价,提到非中选药品为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按原价格下调不低于30%为支付标准;非中选药品在中选价格和中选价格2倍以内(含2倍)的,原则上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低于中选价格的,以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
医保支付标准关乎报销问题,对医院、医生临床用药选择的影响显而易见。
识时务者为俊杰,顺应降价才能生存。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在5日发布通知,部分“4+7”采购未中选品种的协议采购价得到下调,诺华原研品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100mg*60片/盒,PVC-铝泡罩包装)榜上有名,格列卫(100mg*60片)降至7182元,创历史最低;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通知,礼来的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联动(采购)价格主动下调,在国家组织的4+7带量采购中,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由四川汇宇制药中标......
多家药企的主动降价,可以看到“4+7”药品带量采购联动效应日趋明显。不知当初没有参与的药企,现在是不是在后悔那天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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