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血清中分离到基孔肯雅热病毒和/或检测到病毒核酸后,可确诊基孔肯雅热病毒感染。2.本地感染:在核心区开展入户调查,搜索病例;通过查找当地医疗机构处方、门诊日志等方式,调查近期发热病例情况。
2008年6月,卫生部印发了《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应急发〔2008〕109号),对预防和控制基孔肯雅热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适应当前我国基孔肯雅热疫情形势,结合近年实际防控经验,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基孔肯雅热预防和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2年版)》。该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同时废止。
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2年版)
基孔肯雅热(Chikungunya Fever,CHIKF)是一种因感染基孔肯雅病毒导致以发热、关节痛/关节炎、皮疹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病毒性传染病,主要通过白纹伊蚊、埃及伊蚊叮咬传播。该病虽然病死率很低,但在蚊媒密度较高地区易形成大规模暴发和流行。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基孔肯雅热防控工作,在我部2008年印发的《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基孔肯雅病毒(Chikungunya virus,CHIKV),属于披膜病毒科甲病毒属,病毒直径约60~70nm,有包膜。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长度约为11-12kb;有1个血清型,可分3个基因型,即西非型、中-东-南非洲型和亚洲型。病毒可在Vero、C6/36、BHK-21和HeLa等细胞中培养繁殖并产生病变。病毒不耐酸、不耐热,56℃30分钟即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均可杀灭病毒。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
患者、隐性感染者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非人灵长类动物是本病的宿主。
2.传播途径。
本病主要通过媒介伊蚊叮咬传播。
3.人群易感性与免疫力。
人群对基孔肯雅病毒普遍易感。人感染病毒后可获得持久免疫力。
4.传播媒介。
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是本病的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与埃及伊蚊主要孳生在较为洁净的容器积水中,一般在白天叮咬人,活动高峰在日出后2小时和日落前2小时。
伊蚊在叮咬病毒血症期的人或动物后,病毒在蚊虫体内繁殖并到达唾液腺内增殖,经2至10天的外潜伏期再传播病毒。蚊体内的病毒可存活较长时间,甚至终生带毒。
5.传染期。
患者在发病当天至7天具有传染性。
6.地理分布。
基孔肯雅热的地理分布与媒介伊蚊的地理分布相关,在非洲次撒哈拉地区、东南亚地区、印度洋沿岸及岛屿、西太平洋地区的热带或亚热带区域呈地方性流行。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近年来非洲和东南亚地区常发生基孔肯雅热的暴发和流行。2006年,马尔代夫、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塞舌尔、法属留尼旺岛、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曾报道基孔肯雅热暴发疫情,其中,法属留尼旺岛的发病数高达27万人,约占当地人口的40%;印度当年报告的疑似病例超过139万,部分地区的发病率超过45%。2008-2009年,泰国、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报告了基孔肯雅热疫情;2010年,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中国均有基孔肯雅热疫情报告。法国和美国等非流行国家不断发现输入性病例。
7.发病季节特点。
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基孔肯雅热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三)主要临床表现。
潜伏期1至12天,通常3至7天。
发热、关节痛/关节炎、皮疹是本病的典型临床表现。主要症状有急起高热、关节痛、关节肿胀、斑丘疹,可伴有头痛,恶心、呕吐、纳差、腹痛等消化道症状,畏光,结膜充血或出血症状。急性症状一般持续5至7天。皮疹常见于面部或四肢伸展侧。关节痛常表现为游走性疼痛,可累及多个关节,以侵犯小关节(如指关节)多见;关节痛常伴随发热症状出现,可持续数天或数月。部分病人可表现为持续性关节疼痛。少数患者可出现出血、脑炎、脊髓炎等严重并发症导致死亡。
二、疫情分类与防控区域划定
(一)输入性病例。
指发病前12天内到过有基孔肯雅热流行的国家或地区的病例。
(二)本地感染病例。
指发病前12天内未离开过本地区(以县/区为单位),或未到过有基孔肯雅热流行的国家或地区的病例。
(三)疫点。
疫点是指基孔肯雅热病人及隐性感染者活动区域中,能够造成周围人群感染的区域范围。通常以感染者住所或与其相邻的若干户、感染者的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根据蚊媒活动范围划定半径100米之内的空间范围,通常作为疫情处置的核心区。一例感染者可划定多个疫点。
(四)预警区。
预警区是指当发生基孔肯雅热疫情时,根据基孔肯雅热病人、隐性感染者和蚊媒等传染源或媒介活动情况,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的可能存在疫情扩散风险的区域。通常以核心区周围的半径500米区域作为疫情处置的预警区。农村一般以疫点周围自然村、屯,必要时或以行政村甚至乡、镇划为预警区。在城市一般以疫点周围若干街巷、居委会或街道划为预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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