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近年的循证医学证据、临床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更新了。该部分是新版《指南》重要的亮点之一。在本版,我们摘要刊登新版《指南》的抗病毒治疗推荐意见,并邀请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万谟彬教授进行点评。
2010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近年的循证医学证据、临床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更新了。该部分是新版《指南》重要的亮点之一。在本版,我们摘要刊登新版《指南》的抗病毒治疗推荐意见,并邀请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万谟彬教授进行点评。在点评中,万谟彬教授对该部分推荐意见的特点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并将其与美国肝病研究学会(AASLD)、欧洲肝脏研究学会(EASL)及亚太肝脏研究学会(APASL)的指南进行了比较。敬请关注。
抗病毒治疗推荐意见
乙肝e抗原(HBeAg) 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普通干扰素(IFN)α 一般疗程为6个月(Ⅰ) 。如有应答,为提高疗效亦可延长疗程至1 年或更长(Ⅱ) 。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及疗程;如治疗6个月仍无应答,可改用或联合其他抗病毒药物。
● 聚乙二醇(Peg)-IFNα-2a 与 Peg-IFNα-2b 疗程均为1年(Ⅰ),具体剂量和疗程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及耐受性等因素进行调整。
● 核苷(酸)类似物(NA) 在达到乙肝病毒(HBV)DNA低于检测下限、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复常、HBeAg血清学转换后,再巩固至少1年(经过至少2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2年者,可考虑停药(Ⅱ),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
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此类患者复发率高,疗程宜长(Ⅱ)。最好选用IFN 类或耐药发生率低的NA治疗。
● 普通IFNα及Peg-IFNα疗程与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相同,疗程应至少1 年(Ⅰ) 。具体剂量和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等因素进行调整。
● NA治疗程应更长,在达到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及ALT正常后,至少再巩固1 年半(经过至少3次复查, 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到2年半, 可考虑停药(Ⅱ)。由于停药后复发率较高,可延长疗程。
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 不论ALT是否升高,如HBeAg阳性患者HBV DNA≥104 copies/ml(2000 IU/ml),HBeAg阴性患者HBV DNA≥103 copies/ml(200 IU/ml),均须接受抗病毒治疗;对于HBV DNA可检测到但未达到上述水平的患者,如有疾病活动或进展证据、且无其他原因可解释,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亦可开始抗病毒治疗。
● 治疗目标是延缓或减少肝功能失代偿和肝细胞癌(HCC)的发生。因需要较长期治疗,最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NA治疗,其停药标准尚不明确。
● IFN类因其有导致肝功能失代偿等并发症发生的可能,应十分慎重。如有必要,宜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患者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到预定治疗剂量(Ⅲ)。
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 只要能检出HBV DNA,不论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是否升高,建议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及时应用NA进行抗病毒治疗,以改善肝功能,并延缓或减少肝移植的需求。
● 因须长期治疗,最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NA治疗,不能随意停药,一旦发生耐药变异,应及时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NA(Ⅱ-2) 。
● IFN治疗可导致肝衰竭,对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属禁忌证(Ⅱ) 。
NA耐药的预防与治疗
严格掌握治疗适应证
● 对于肝脏炎症病变轻微、难以取得持续应答的患者(如ALT正常、HBeAg阳性的免疫耐受期),特别是当这些患者<30岁时,不宜开始抗病毒治疗,尤其是不宜使用NA治疗。
谨慎选择NA
● 如条件允许,开始治疗时宜选用抗病毒作用强和耐药发生率低的药物。
关于联合治疗
● 对合并HIV感染、肝硬化及高病毒载量者,宜选用强效低耐药的药物,或尽早采用无交叉耐药位点的NA联合治疗。
治疗中密切监测,一旦发现耐药,尽早给予救援治疗
● 定期检测HBV DNA,以及时发现原发性无应答或病毒学突破。
● 对于接受拉米夫定治疗者,一旦检出基因型耐药或HBV DNA开始升高时,就加用阿德福韦酯联合治疗;对于替比夫定、恩替卡韦发生耐药者,亦可加用阿德福韦酯联合治疗;对于阿德福韦酯耐药者,可加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恩替卡韦联合治疗;对于未应用过其他NA者,亦可换用恩替卡韦。
● 对于NA发生耐药者,亦可考虑改用或加用IFNα类联合治疗,但应避免替比夫定和Peg-IFN α联合应用,因为可导致外周神经肌肉疾病。
尽量避免单药序贯治疗
● 有临床研究显示, 因对某一种NA发生耐药而先后改用其他NA治疗,可筛选出对多种NA的变异株,因此,应避免单药序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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