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获得医保定点的资格,是新店能否开业成功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以前许多药店的医保药品销售占比均超过50%,近几年虽然略有下降,但对药店的重要性依然不可或缺。目前全国有48万家药店,定点药店占了近70%,该数据足以说明这一点。
能不能获得医保定点的资格,是新店能否开业成功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以前许多药店的医保药品销售占比均超过50%,近几年虽然略有下降,但对药店的重要性依然不可或缺。目前全国有48万家药店,定点药店占了近70%,该数据足以说明这一点。
由于政策对药店的影响越来越大,每逢相关政策一出台,药店经营者最关心的是利好还是利空,哪些条款对药店有利哪些条款对药店不利。今日,国家医保局就《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保健药品;乙类OTC药品;破壁饮片、精制饮片等对标准饮片进行再次加工的饮片等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称《药品目录》)。
十类药品直接出局
《意见稿》指出,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十类产品将不被纳入《药品目录》,有六种情况之一的药品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其中,第八条【不纳入目录的范围】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乙类OTC药品;破壁饮片、精制饮片等对标准饮片进行再次加工的饮片;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纳入诊疗项目收费的诊断试剂、检验试剂等;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 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第九条【直接调出目录的条件】《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被有关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被有关部门、机构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可以调出目录的条件】《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及相应程序后,可以调出《药品目录》: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
多项重磅文件审议通过
除了上述《意见稿》外,另一个信号同样关乎医保药店未来。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多个重要文件。
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部门及时出台有关政策,把新冠肺炎诊疗救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坚持完善法治、依法监管,坚持惩戒失信、激励诚信,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为规范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医疗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国家医保局于2019年4月正式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迈出了一大步。
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医疗保障监督执法机构、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医师药师、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管,并对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等进行明确。
根据征求意见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违法违规情形有权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责令经办机构中止或解除医(药)师服务资格、责令经办机构中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移送有关行政部门等处罚。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违规情形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许可证、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据显示,2019全年,国家医保局作为执法主体共组织69个检查组开展全国性飞行检查,覆盖30个省份、149家医药机构,共计查出涉嫌违法违规金额22.26亿元,当年6月,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随机抽取了77户医药企业检查名单,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对项目名称、执法类别、承办机构、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启动医保店的三大策略
从短期来看,医保控费、禁止陈列非药品、监管趋严等的确会给药店的利润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但从长远的发展来衡量,利空只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现阶段的利空可能在未来会变成利好,或者说现在的利空为将来的利好打下了基础。那么,在这样的形势下,医保药店该何去何从?
此前,中国药店管理学院河南分院院长、张仲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明江认为,当前药品零售行业面临三大背景:医保资金吃紧,医保监管严格;医药分开加速,处方外流已现;异业竞争突显,药店转型升级。药店挑战与机遇并存。
药店应该深刻反思、叩问三大核心问题:1.客流的获取问题。客流是稀缺资源,零售竞争本质。2.价值回归的问题,必须回归药店价值,回归专业服务(专业药事与大健康服务)。3.顾客需求与体验满足的问题。必须以顾客为中心,满足顾客需求,提升顾客体验。
在他看来,启动医保药店的三大策略为:
1、商品优势聚焦与供应链深度合作策略。做到低毛获客与高毛获利两结合。
2、顾客良好体验策略。顾客黏性管理——以“亲情化、专业化、便捷化与个性化”(四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场景体验管理——通过门店VI形象、店内区域布局,向“分层化、个性化、互动化、安适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
3、定点药店专业服务回归策略。切实做好“专业化药事服务”,具体举措可包括:以“患者利益”为中心;以“慢性病、大病、特病”为突破口;以“执业药师的培训和储备”为工作重心;以“类型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药事服务流程”为载体;以“精细化的大数据管理”为工具;以“经济、科学、合理用药”为导向;以“提升患者黏性与满意度”为目标。
copyright©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