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基础上, 北京协和医院专家组根据疫情,结合既往在重症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 和流感等呼吸道病毒诊治和防控中的宝贵经验,发布了北京协和医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诊疗建议方案(V2.0)(以下简称“建议方案”)。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基础上, 北京协和医院专家组根据疫情,结合既往在重症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 和流感等呼吸道病毒诊治和防控中的宝贵经验,发布了北京协和医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诊疗建议方案(V2.0)(以下简称“建议方案”)。
该“建议方案” 在注重科学性、规范性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全国其他医疗机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明确临床中“如何筛查”
调整了需要重点筛查和持续关注的目标人群, 如无明确病因且暂未出现肺内影像改变的急性发热患者。
筛查标准包括:(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周内有湖北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 d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发热且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2)72 h以内的急性发热,不伴流感样症状,且未证实其他病因者。
建议炎症指标和淋巴细胞亚群筛查
建议方案中,对于急性发热(72 h 内,体温大于37.5 ℃)且肺部影像学正常者,若外周血淋巴细胞绝对值小于0.8×109/L,或出现CD4 及CD8T细胞计数明显下降者,即使核酸检测未呈现阳性,均应居家隔离密切观察;必要时可考虑24 h后复查核酸检测,并依据临床表现复查胸部CT。
筛查病例就诊当天应进行痰/ 咽拭子的核酸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气、肝肾功能、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肌酸激酶+肌红蛋白、凝血及胸部CT,可酌情查炎症因子[如白细胞介素(IL)-6、IL-10、肿瘤坏死因子-α]、TB淋巴细胞亚群11 项、补体。
留观后第3、5、7 天及出院时依据病情,可检查血细胞、肝肾功能、肌酸激酶+肌红蛋白、凝血、C-反应蛋白,第5-7 天若有条件可复查降钙素原及TB淋巴细胞亚群11 项。
对于重症患者,提出了“协和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尚无明确有效的治疗方案,在充分回顾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提出可以考虑选用的抗病毒药物,明确了具体氧疗方式,并对激素和静脉免疫球蛋白的角色作出明确界定—重症患者、早期、短程,以迅速逆转炎症风暴。
轻症患者初始给予普通鼻导管吸氧,以5 L/min开始,重症患者如呼吸窘迫加重或标准氧疗无效时,可给予高流量鼻导管吸氧,以20 L/min起始,逐步上调至50-60 L/min,同时依据氧合目标调整吸氧浓度
目前尚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现有抗病毒药物对2019-nCoV有效,可酌情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每次2 粒×2 次/ d,疗程14 d。
重症患者酌情早期使用糖皮质激素,静脉滴注甲泼尼龙40-80 mg×1次/d,疗程5d,可根据患者临床病情及影像学表现酌情延长疗程。
重症患者依据病情可酌情早期静脉输注免疫球蛋白0.25-0.50 g/ (kg·d),疗程3-5 d。
明确实际防护细节
此外,该“建议方案” 强调了实施的安全防护问题,明确了一线医护人员的准入、防护和隔离监测方法,明确了组织患者转运和进行有创治疗时需注意的实际防护细节。
(1) 重症患者一旦确诊,且有气管插管风险,应立即转运至有负压条件的ICU 病房进行治疗,操作时按全面防护要求进行;
(2) 转运途中使用储氧面罩15 L/min 以上给氧,保证储氧气囊充气满意;
(3) 气管插管应使用标准快速顺序诱导插管,尽可能使用肌松药物,最大程度避免患者呛咳引起飞沫传播;
(4) 插管后的眼罩等重复使用物品应使用健之素消毒后方可拿出负压病房;
(5) 插管患者应使用密闭吸痰器吸痰,避免呼吸机气流引起空气传播;
(6) 特殊情况下必须断开呼吸机进行气道操作时,应使用呼吸机的待机功能,避免呼吸机气流引起空气传播,如呼吸机无待机功能,应阻断呼吸机Y型管口,避免空气播散。
来源:北京协和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治专家组.北京协和医院关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诊疗建议方案(V2.0).协和医学杂志,2020, 2月10日在线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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