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医保局官网连发数条答复函,针对关于遏制药品价格上涨、进一步完善低价药品政策等政协提案进行了答复。记者注意到,国家医保局在多个答复中都提到30%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主要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少数药品价格涨幅较大。
12月4日,国家医保局官网连发数条答复函,针对关于遏制药品价格上涨、进一步完善低价药品政策等政协提案进行了答复。记者注意到,国家医保局在多个答复中都提到30%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主要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少数药品价格涨幅较大。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21号(医疗体育类196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提到,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70%常用药的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8%;30%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主要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少数药品价格涨幅较大。
对于药品短缺涨价问题的基本判断,国家医保局在答复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低价药品政策,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的提案的函中称,药品短缺涨价往往相伴而生,从部分药品的涨价原因看,一是有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不充分的因素。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征,且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情况。二是有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的因素。一些药品或者原料,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或分销渠道容易被控制,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三是有客观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支出上升、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环保投入增加等引起的成本增支,对于历史价格低的药品影响较大。
针对如何推进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称,加强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变动监管执法。一是开展全国药品涨价情况排查。筛选药价过快上涨线索,确定重点药品,部署开展价格成本专项调查,约谈有关生产企业,对不正常涨价行为进行告诫。二是开展医药企业会计质量“穿透式”检查。选取了77家销售额排名靠前、销售费用占比较高、价格异动情况突出的医药企业,进驻现场重点检查药品成本费用真实性。三是开展市场监督和反垄断执法,先后查处了冰醋酸和扑尔敏药用原料垄断案,分别处罚1283万元和1243万元。
在保障短缺药品及原料药生产方面,成文于9月19日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77号(医疗体育类010号)提案答复的函中称,有关部门将研究开展第二批小品种(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认定;支持大型企业整合原辅料生产、流通配送等上下游优质资源,组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联合体,逐步实现原料药与制剂的一体化生产;筛选一批临床急需且市场供应容易发生短缺的药品实施常态储备;合理规划原料药产业布局,组织开展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推动实现小品种原料药集中生产供应。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11月18日,工信部已经在官方网站公布了第二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包括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在内的三个单位入围。加上今年1月份公布的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目前全国已经有6个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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