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南京,下一批耗材价格谈判已经不远了。
带量采购全面推行
9月5日,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称,计划建设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构建医用耗材采购新机制,开展价格谈判、带量采购以及联盟采购等。
《实施意见》规划,在2019年8月底前,基本建成监管平台。
2019年9月开始,启动监管平台,实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及药品在监管平台上集中采购,统一收支管理,集中结算。
同时聚焦重点品种开展联盟采购,制定相关医保支付政策。
2020年起,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带量采购,实现医用耗材及药品集中结算,全流程精准、实时、闭环监控管理,阳光运行。
之前在8月16日,南京、淮安、泰州就组成联盟对4类耗材展开带量采购谈判,三市价格最高降幅80.39%,平均降幅72.61%。
南京市医保局局长刁仁昌表示:“今年南京要力争遴选100个耗材产品进行谈判,今后每个月都会开展类似的带量采购和谈判,使其成为常态。”
全方位监控供应商
8月30日,南京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已上线试运行。
根据南京市医保局信息,这是国内首个对医用耗材从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结算、支付全流程记录,对医院、医生、供货商三类对象全方位监控的阳光监管平台。
今天(9月5日)南京市医保局还发布了《关于建设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的实施方案》称,平台会对耗材的招标采购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控。
其中,平台将实时跟踪配送商、配送产品、配送数量、配送时间、价格执行和产品交接等供货情况,实行信用级管理。
平台也将重点监控医疗机构,检测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网下采购情况,检测定点医疗结构和科室、医师医用耗材使用行为,对违反监控规则的异常行为进行预警提醒。
据了解,此平台将365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运转。
目前南京市已有10家三级医疗机构和监管平台的招标、价格以及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按要求到11月底,将实现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
统一结算,医保垫付
对于医院采购后的回款问题,医保垫付已成各地的解决办法。
《实施意见》显示,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收支将纳入专门账户统一管理,实现向供货方统一结算。
对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货款,确定医保基金按总费用的30%-50%比例预付给采购医疗机构,加快货款结付,实现以量换价。
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参加联盟采购,开展谈判议价,对因主动降价、议价谈判、规范使用等降低的总医疗费用,不调低当年度医保预算总额。
定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自行网下采购的医用耗材,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监督供货单位保质保量供应相应采购耗材,不得断供少供,不得以次充好。
辽宁省辽阳市的回款方案也相似。
8月26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输液器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表示,要对供应商做到30天回款,回款方案的核心就是医保先垫付三个月的采购货款。
这样医院就有了三个月的资金周转期,同时由于医保的垫付,企业在第一个月就可以收到货款,资金压力大大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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