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15日表示,香港海关与卫生署日前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再次查获疑似冒牌及含有“第1部毒药”的疫苗。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15日表示,香港海关与卫生署日前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再次查获疑似冒牌及含有“第1部毒药”的疫苗。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此前接到投诉,有医务中心使用怀疑有问题的人类乳头瘤病毒疫苗(又称子宫颈癌疫苗),于是与海关进行联合调查,于12日在一家位于尖沙咀区商业大厦内的医务中心查获涉案疫苗,包含162盒疑似冒牌疫苗及163盒含有“第1部毒药”的疫苗,估计市值约75万港元。一名医务中心董事及2名职员被捕。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涉案疫苗样本将被送往政府化验所。
据了解,“第1部毒药”为香港药品的一种分类,其中包括哮喘喷雾、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等,对于此类药品销售的监管较普通药品更为严格。
此前,执法人员曾在一所位于观塘的医务中心查获76盒怀疑冒牌疫苗及47盒含有“第1部毒药”的疫苗,估计市值共约28万港元。
香港海关与卫生署提醒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医务中心,若接种子宫颈癌疫苗后有不适,应听从医护人员的意见。注册医护人员应只向持牌药物批发商购买已注册的药剂制品,将冒牌物品作任何商业用途属严重罪行。
根据香港《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持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5年。此外,根据香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按照条文的规定而持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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