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说现在科技界存在的学风问题,都是急功近利导致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不能只争朝夕,一定要培育好的土壤,让科学家能够静下来,只有静下来才能做成大事。”12日,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忠范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必须说现在科技界存在的学风问题,都是急功近利导致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不能只争朝夕,一定要培育好的土壤,让科学家能够静下来,只有静下来才能做成大事。”12日,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忠范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作为教育部科技委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忠范对学风问题尤为关注。谈及1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刘忠范直言,说明国家已经认识到了学风问题的严重性。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出发点是好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落实,现有问题如何破解。”刘忠范说。
优化“指挥棒”模式 让科研回归学术
在刘忠范看来,学风问题很复杂,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内因就是科研人员本身,对科学精神认识存在欠缺,外因则是学术共同体的影响,即群体学风不好,各种小圈子,项目和头衔帽子评审时的各种打招呼、托关系等。
“而这种急功近利,某种程度上讲,与当前的评价体系有关,过度、过急的学术评价,不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刘忠范说,以爱因斯坦为例,其广义相对论研究了8年,这8年内任何一个时间点或者做出来后立刻去评价,都丝毫没有意义。
确实,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张轮也认为,学术界一定要远离急功近利,要消除“急功”。
从宏观层面来说,需要改革和优化现有“指挥棒”模式,拓宽科技成果评估的时间和空间尺度。对待科技成果的评估范围越小、时间尺度越短,越容易导致“短视”或者“近视”,科学、技术、工程难题的破解往往需要日积月累、甚至世世代代的努力,着急不得。
从微观层面来说,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科研人员和成果进行多元评价,回归科学成果价值的本源。简单量化评价的结果使得科研工作者舍本求末,将科研变成追名逐利的工具。从这个角度讲,国外高校的“长聘轨”制度值得借鉴,可以让科研人员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去思考创新的“诗和远方”,而不是为了既得利益等“眼前的苟且”而疲于奔命。
“再就是要避免‘近利’,可采用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科研经费的使用和个人收入无关,健全法律、财务制度,杜绝通过科研经费‘寻租’和一些隐性的评审评估的‘利益输送’。”张轮说,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连科学研究基金的申请人和基金管理者的私下约会都是有申报制度的。
“归根结底,一定要让学术回归学术,其实,真正的同行很了解一个人的学术水准,不必看他发表多少论文,发在什么刊物上。”刘忠范说。
建立诚信体系 让学术造假者身败名裂
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近年来,论文被撤稿等事件,折射出我国科技界存在浮夸浮躁甚至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对此,《意见》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坚守诚信底线,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把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主动发现、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奖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
“确实应该如此,要在科技界建立诚信体系,制定红线,一旦跨越红线,出现学术造假问题,就永远也申请不到项目。真正的科学家是很顾及学术生命的,对他们来讲,信任是最大的压力。因此,建立学术诚信体系特别重要。此外,要加大惩罚力度,让学术造假者身败名裂。”刘忠范说。
刘忠范早年曾在日本留学,据他介绍,在日本,学术不端的代价非常惨重。2014年,小保方晴子学术造假,丢了自己的职业,导师因此自杀,所在的研究所所长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半年后也辞职。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古生物学家徐星也表示,科研院所的本位主义致使学风问题每况愈下。惩罚相关人员虽然有助于端正学风,但会损害本单位的利益,这让相关单位大多会采取大事化小的策略。希望如《意见》所言,全社会对学术不端一致采取零容忍态度。同时,还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让他们从小养成实事求是的习惯,才能逐步消除这些现象。
张轮也认为,只有自觉地热爱科研和维护科研探索的环境,才是可持续的、也是成本最小的路径。对科学精神和科学伦理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说,我们是缺乏的,需要从小做起。
刘忠范强调,学术生态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下气力,更需要耐心。需要沉下心来,慢慢培育,静等花开。
以下为摘录部分:
1、按照对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
2、对已发布的研究成果中确实存在错误和失误的,责任方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
3、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
4、深入科研一线,掌握一手资料,不人为夸大研究基础和学术价值,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不得向公众传播。
5、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
6、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
7、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8、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兼职要与本人研究专业相关,杜绝无实质性工作内容的各种兼职和挂名。
9、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学术管理,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
10、科研人员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进展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推广转化科技成果不得故意夸大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得隐瞒技术风险,要经得起同行评、用户用、市场认。
11、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打破相互封锁、彼此封闭的门户倾向,防止和反对科研领域的“圈子”文化,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抵制各种人情评审,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走关系”,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一经发现这类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评审等资格。
12、要身体力行、言传身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走近大中小学生,传播爱国奉献的价值理念,开展科普活动,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
13、改革科技项目申请制度,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让最合适的单位和人员承担科研任务。
14、实行科研机构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稳定支持力度,反对盲目追求机构和学科排名。
15、大幅减少评比、评审、评奖,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不得简单以头衔高低、项目多少、奖励层次等作为前置条件和评价依据,不得以单位名义包装申报项目、奖励、人才“帽子”等。
16、优化整合人才计划,避免相同层次的人才计划对同一人员的重复支持,防止“帽子”满天飞。支持中西部地区稳定人才队伍,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
17、大力解决表格多、报销繁、牌子乱、“帽子”重复、检查频繁等突出问题。原则上1个年度内对1个项目的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
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实施,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学术道德建设得到显着加强,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汇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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