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2018年辽宁省重点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试点单位中首批初步建设10个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2020年建设30个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3月20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2018年辽宁省重点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试点单位中首批初步建设10个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2020年建设30个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通知》对工作措施作出部署,一要建立工作机制。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联系机制,明确创建标准,指导开展试点及建设工作,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评估。二要拓展服务领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要从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出发,主动拓展服务领域,全方位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三要提升服务质量。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要根据服务要求和自身能力,积极引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针对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通知》明确,由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有重点地确定试点单位,经过试点建设,在试点单位中择优评定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通知》对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标准作出规定: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需要满足医院设有老年病科、老年病房、中医治未病科、康复科等科室,服务量逐年递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承办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要在100张以上等条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需要满足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符合国医堂标准,能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体质辨识、保健服务、疾病诊治、康复理疗等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10项以上等条件。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需要满足养老床位100张以上,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10项以上等要求。另外,鼓励连锁医养结合机构以总部或一个服务机构为单位,申报试点并创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
《通知》要求,注重宣传品牌。各级卫生计生和民政主管部门将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纳入宣传计划,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公布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名单,建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自愿组织参观学习,便于群众选择服务、参与监督。
copyright©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