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在现有宝鸡市、延安市、汉中市三个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我省所有设区市。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在现有宝鸡市、延安市、汉中市三个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我省所有设区市。
《实施方案》要求新纳入的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要制定开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鼓励试点医院积极探索,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已开展试点的宝鸡市、延安市、汉中市要按原计划做好试点评估总结,为全省提供鲜活经验。
据悉,试点时限为1年。扩大试点,旨在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这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开展试点探索,推动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对确立公立医院激励导向和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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