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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文

浙江出台中医药发展实施意见,综合医院都应设中医科

作者:朱蕗鋆 来源:中国中医 日期:2018-01-24
导读

浙江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中医医疗覆盖城乡、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等。

浙江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中医医疗覆盖城乡、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等。

健全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浙江要建成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意见》提出,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综合医院应设立中医科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责权。

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和技能,支持中医师学习现代医学知识。

同时,推动“互联网 + ”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中医药资源优势,建设中医药养生基地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基地。

鼓励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并与养老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支持中医特色老年医院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

完善省级名中医评选制度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省中青年名中医和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

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

继续教育有机衔接

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

“浙八味”是浙江中医药的一张名片,《意见》提出,重点支持“浙八味”等地道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培育新“浙八味”品牌。

鼓励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到药材道地产区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保障优质原料供应;打造一批道地、特色优势中药材保护区和主产区。

做大做强铁皮石斛类、灵芝类、蜂产品类、珍珠粉类、保健酒类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鼓励海洋动物、海洋植物等资源保健产品开发和生产。

《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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