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人民医院的编外护士集体与院方交涉,在医院门诊大楼前拉起横幅。
12月22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人民医院的编外护士集体与院方交涉,在医院门诊大楼前拉起横幅。
据了解,商河县人民医院里大部分护士都不是在编的正式员工,其中不少人不但没有应有的工资薪酬,很多时候加班加点没有任何的报酬,引起了一些护士的不满。
为了能够得到院方的足够重视,护士们被逼无奈,只好组织集体与院方交涉,举起条幅要求:同工同酬,五险一金。
这样的事件早已不是第一次,事情背后的问题着实值得我们深思。
同工不同酬的话题太沉重!
在事业单位里取消编制,实行同工同酬,是改革者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如今在部分医院仍然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甚至干着同样的工作待遇如有天壤之别,有人编成了顺口溜:
编内编外两重天,
编内胜似亲娘养,
好吃好喝福祉全;
编外却是后娘出,
累死累活背黑锅!
虽然不一定客观,但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非在编人员对同工不同酬的不满情绪。
一次次呼吁,一次次抗议,经验告诉后来者,似乎只有将事情闹大闹僵,才能得到一个相对合理的答复。同时,不得不说的是,即使编内编外同工同酬,但所交的“五险一金”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退休以后的待遇也有很大不同,这个问题在不久的将来,也必定成为新的争议点。由于错综交杂的各类因素,因此在争取同工同酬的话题上,更加的沉重且无奈。
同工同酬为何仅一句口号!
其实,早在2008年实行的《护士条例》就要求依法保护执业护士同工同酬的权益,明确合同制护士应享有与正式编制护士同等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福利待遇。国家卫生计生委编制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也提到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既然国家已三令五申要实行同工同酬,那为什么到现在仍然没有实现呢?
一是当地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不清、执行不到位,套用旧得的人事法规;
二是管理者的思维禁锢,不愿意改变现状,害怕增加人力资源成本;
三是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没有与时俱进,对于不断增加的非在编人员重视不足;
四是体制改革的推进缓慢,破除编制牢笼任重道远;
五是医院经营不善,难以拿出足额的人事费用支出,对于同工同酬无能为力。
然而笔者想说的是,不管是哪种原因造成的,都不能以牺牲普通员工的利益,来维持医院的运转。这样的问题若是得到妥善解决,不但影响内部工作积极性,而且会加剧内部矛盾!
应聘岗位做好甄别很重要!
笔者认为,一方面,医院在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时,受限于各类限制因素而如不能实现同工同酬的,应当在招聘时清楚的告知,并写入合同中,亮明所要表达的重点内容,避免工作后由于认知不足而产生误解或者矛盾。对于医院正式员工则要根据政策要求,尽可能的实现同工同酬,避免内部矛盾的积累和激化。
从另一方面来说,自己作为应聘者要在岗位选择时做出深入的了解和判断,在编与否,同工不同酬与否,均可以在入职前询问妥当。一部分人考入编制也是一种能力,一部分人考入同工同酬的医院亦是另一种能力。若因为自己能力的问题,而无奈选择了非同工同酬的医院,就没有理由在进入这样的医院后再要求同工同酬。你心甘情愿的选择非编进来,那就要做好非编的待遇和收入。如今的职业不再是铁饭碗,能力达到了待遇达不到,可以随时跳槽到薪酬满意的单位。
总之,同工同酬是政策的要求,是必然的趋势。但要想全部的医院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未来的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同时,作为医护人员在无力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提升各项技能,修炼自己、成长自己、完善自己,让自己多一份选择,人生就多一份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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