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7年建立完善有效运行的高水平医联体模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依次梯度下沉;到2020年,高水平医联体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7年建立完善有效运行的高水平医联体模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依次梯度下沉;到2020年,高水平医联体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意见》强调,坚持统筹规划,立足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在现有“双下沉、两提升”紧密合作办医和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等方式,统筹推动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2017年和2020年目标任务
●2017
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设区市建成一定数量有明显成效的高水平医联体。
在“双下沉、两提升”紧密型合作办医的省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1+1”模式医联体的基础上,构建以三级公立医院为核心、联合若干医疗卫生机构的“1+X”模式医联体。
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提升医疗资源整体效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和县域内就诊率。
●2020
全省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广泛参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重点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学科优势鲜明、区域辐射能力较强的纵向整合型医联体,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共同体,为患者提供连续服务,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建立科学规范的医联体组织模式
医联体一般由高级别医疗机构牵头,联合数家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机构组成,充分发挥各类医疗资源作用,鼓励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
●紧密型医联体
在“双下沉、两提升”紧密合作办医(全面托管、重点托管、专科托管)关系基础上,完善医联体章程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技术、人才、信息、资产和文化等更为紧密的纽带关系,构建具有一定规模、学科优势鲜明、区域辐射能力较强的紧密型医联体。
逐步实现医联体内统一资源调配、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医保支付和统一信息平台,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纵向型集团化管理模式,推进更高层次的医疗集团建设。
●县域医疗共同体(简称医共体)
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集团化运营管理。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每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
●城市“1+X”医联体
在城市主城区,以1家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为核心,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城市“1+X”医联体。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建立医联体医保打包支付政策等。
●专科联盟
医疗机构之间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形成联合体。以1所或多所协同的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牵头单位,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联盟,通过专科重大疾病救治能力的提升,带动医疗机构整体发展,形成补位发展模式。
●远程医疗协作网
由牵头单位与协作合作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流动,提高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大力推进面向基层、海岛和偏远山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省级公立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外,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
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委托管理或授权代管的方式,使所属医院经营管理全部由医联体牵头单位负责,形成集团化管理模式。
意见还提出,积极探索医联体内实行住院起付线“一免一减”:“一免”即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下转的住院患者免除起付线;“一减”即下级医院上转的住院患者起付线为上级医院起付标准减去下级医院起付标准,连续转诊住院患者起付线最高不超过医联体内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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