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病

APASL发布慢乙肝治疗新指南

作者:亚太肝脏研究学会 来源:APASL 日期:2012-02-20
导读

         自2008年9月第四版亚太CHB治疗共识出版后,大量关于慢性HBV感染的自然史和治疗的最新数据不断报道。亚太地区慢性乙型肝炎治疗共识(2012最新版)》包括背景知识、议题和推荐建议17条、以及尚未解决的问题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领域。

  推荐建议6: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应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ALT、HBeAg或HBV DNA(ⅠA)。若使用替诺福韦或者阿德福韦,还应监测肾功能(ⅠA)。用替比夫定治疗时应监测肌力是否减弱(ⅢA)。在应用干扰素治疗期间,必须强制性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和其他的药物不良反应(ⅠA)。

  推荐建议7:在抗病毒治疗结束后,头3个月内应当每月监测ALT和HBV DNA以发现早期复发,以后每三个月监测一次。若无症状出现,以后每3个月(对于肝硬化患者)到6个月(对于已产生应答的患者)监测1次(ⅡA)。对于无应答的患者,应进一步监测HBV标志物,以便识别延迟应答和在有指征时重新治疗(ⅡA)。

  推荐建议8:对于常规干扰素,目前推荐的疗程为HBeAg阳性患者4~6个月(ⅠA),HBeAg阴性患者至少1年(ⅠA)。对于PegIFN,推荐的疗程为12个月(ⅠA)。对于胸腺素α1,推荐的疗程为HBeAg阳性患者(ⅠA)和HBeAg阴性患者(ⅡB)均为6个月。

  推荐建议9:对于口服抗病毒药物,在HBeAg阳性患者,当证实至少持续12个月出现HBeAg血清学转换伴HBV DNA检测不出,可考虑停药(ⅡA)。在HBeAg阴性患者,如果HBsAg仍然阳性尚不清楚需要持续治疗多长时间,但在治疗至少持续2年并间隔至少6个月的3个不同时间点检测不出HBV DNA (ⅡA),可以考虑终止治疗。对于依从性好的初治患者在开始治疗3个月时出现原发治疗失败或者在第6个月时病毒控制不理想的,如果已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者阿德福韦治疗,可以改用更强的或加用没有交叉耐药的药物治疗(ⅢA)。

  推荐10-1:对于育龄妇女,尚未怀孕者优先考虑选用基于干扰素的治疗(ⅠA),在干扰素治疗期间不宜怀孕。怀孕需要治疗的可以用妊娠B级口服药治疗(ⅡA)。

  推荐10-2:为了防止母婴传播,对于HBV DNA>2×106 IU/mL的妊娠妇女在妊娠晚期可以用替比夫定(ⅡA)治疗,替诺福韦也可作为选择之一(ⅢA)。

  推荐建议11:包括有替诺福韦和恩曲他滨/拉米夫定在内的抗逆转录病毒药,是大多数HIV合并感染HBV患者的主要治疗方式。如果CD4 > 500 cells/mm3而目前不需要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阿德福韦或者PegIFNα治疗(ⅡA)。

  推荐建议12:在同时存在HCV或HDV感染的患者,应注意鉴别哪一种病毒引起的肝损害为主,并据此制定治疗方案给予治疗(Ⅲ)。

  推荐建议13:对于存在明显或即将发生肝功能失代偿、且初治的患者,选用恩替卡韦或者替诺福韦(ⅠA)。但对于初始用口服抗病毒药的患者也可选用替比夫定、拉米夫定治疗或者阿德福韦(ⅠB)。对于这类人群必须监测肾功能和乳酸,尤其是MELD平分高于20的患者(Ⅲ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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