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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内蒙古将医患关系纳入考核

作者:王栋明、李试诚 来源:健康报 日期:2018-06-14
导读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案》明确,2018年,全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行为要规范化、制度化,并将医患关系相关情况纳入医务人员考核内容,与薪金奖惩挂钩。

关键字: 内蒙古 | 医患关系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案》明确,2018年,全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行为要规范化、制度化,并将医患关系相关情况纳入医务人员考核内容,与薪金奖惩挂钩。

《方案》强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鼓励各三级医院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每月集中受理患者反映的各类问题,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探索心血管疾病、肿瘤疾病、 等慢性病相关临床科室与精神科、心理科的协作,蒙医机构相关临床科室与心身医学科协作,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和心理指导。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在关键区域和部门完善私密性保护设施。加强后勤服务管理,探索提供预约停车等服务,重点提升膳食质量和卫生间洁净状况。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公共区域为候诊患者提供网络、阅读、餐饮等舒缓情绪服务,为有需要的住院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和治疗饮食。2018年,各盟市至少选择1家三级医院开展住院患者营养膳食处方试点。(特约记者王栋明 记者李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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