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卫生卫计委消息,该县一精神病院近期发生一起精神病患者袭击他人并致人死亡事件,共造成三名女性精神病患者死亡(一人当场死亡),一名女性精神病患者受伤。
2月24日中午,洛宁县一家民营医院——洛宁大众医院收治了一名44岁的男性精神病患者杨某某,并将其转移安置于该院「四防」病区。当晚20时许,在家属外出购买奶粉、医院看护人员上卫生间期间,患者挣脱捆绑,用筷子攻击了同病区的4名女性精神病患者。
据悉,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63岁的女患者云某某已死亡;30岁的女患者白某某右眼外伤,颅脑损伤,3月4日抢救无效死亡;64岁的女患者韦某颅脑损伤,3月9日抢救无效死亡。43岁的受害人张某某左眼外伤,颅脑损伤,经洛阳市中心医院治疗后,外伤痊愈,目前已返回洛宁县大众医院,继续接受精神病常规治疗。
洛宁县警方当晚已介入调查该事件,涉事男患者被带往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并鉴定。
另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最新消息,当场死亡的云某某已达成赔偿协议,约定洛宁县大众医院赔偿8万元,但前提条件是云某某家属以后不得以此事向任何部门提出任何诉求,也不追究杨某某(行凶者)及家属的经济赔偿责任。另外两名死亡女性精神病患者家属要求赔偿数额较高,且不愿按司法途径解决该事件,双方目前尚未达成共识。据了解,两名患者家属最初要求赔偿120万元,后来降到「60万元至70万元」左右。
澎湃新闻还联系到了死者白某某的舅舅赵先生。对于提出数十万元的赔偿要求,赵先生未予否认。他表示,医院方一直让家属「报个价」。他希望,在政府的协调下,医院能作出合理的赔偿。
洛宁县大众医院内设精神科,为一级综合医院,2008年由原洛阳市卫生局批准成立。该院主要收治洛宁县及周边地区的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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