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部分。传统上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障人士补偿自身缺陷克服各种环境障碍,重新回归社会生活的专业活动。协助残障人士解决与残障/疾病相关的社会、家庭、职业、心理等问题,以提高康复治疗效果,协助残障人士回归家庭和社会。
残障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部分。传统上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障人士补偿自身缺陷克服各种环境障碍,重新回归社会生活的专业活动。协助残障人士解决与残障/疾病相关的社会、家庭、职业、心理等问题,以提高康复治疗效果,协助残障人士回归家庭和社会。
近些年,由于工作模式的转变,残障社会工作已从过去的慈善的个人救助式服务,转变为社会模式和权利模式。残障社会工作是一种对残障人士个人或群体进行的有组织、有目的的专业化服务活动。这些专业化活动致力于从环境入手,调整与改善残障人士的社会环境因素,为其赋权。强调每个人都应当有机会得到发展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残障人士作为平等的社会成员,理应与其他人一同参与创造和共享社会文明成果。
2.新旧残疾人观对比
旧残疾人观的表现
第一,宿命论的观点。如“恶灵附体”、“对罪业的惩罚”。
第二,无用的观点。只着眼于他们不能做什么,而不着眼于他们能做什么。
第三,恩赐的观点。残疾人事业一直被视为慈善事业,残疾人成为人们怜悯、同情和救济的对象。
新残疾人观的内涵
核心是:平等、参与、共享。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对残疾人的排斥和隔离不是残疾本身所导致的,而是由于社会没有提供足够的条件导致的。
第二,他们拥有与生俱来的权利。
第三,残疾人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第四,在平等基础上参与和共享。
3.残障社会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
(1)改善生存状态,(2)提高生活质量,(3)实现人生价值。
具体包括以下6个层面:
A生理功能的康复、
B应对能力的增强、
C自主意识的塑造、
D职业能力的提升、
E社会事务的参与、
F自身潜能的挖掘。
4.残障社会工作的基本观念与原则
(1)从残疾人本身的视角看待其能力和潜能。
(2)拒绝把残疾人的问题视为其本身的问题
(3)介入的重点是要考虑社会因素。
(4)社会工作者应该了解残疾人群体的社会经历以,做残疾文化的倡导者。
(5)残疾人的工作模式把残疾视为有所不同的人,但不是丧失功能的人。
(6)坚信残疾人有权掌控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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