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明确了方向,做出了整体部署。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费用高昂的新技术开展应用上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了空间。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明确了方向,做出了整体部署。纵观意见全文,既有对过去医改政策的延续和深化,体现了这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也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思路和方法,体现了对过去改革经验的总结和借鉴。其中社会资本办医部分虽着墨不多,但仍包含丰富的信息。
明确社会资本办医职能
以往的医改政策文件对社会资本办医的定位是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政府也多次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要“外加推力”,即以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可见国家医改政策一直以来都是把社会资本办医院定位为公立医院的补充。《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不管是资源稀缺领域还是多元需求服务都是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很好的补充。因此,政府给社会资本办医的职能定位仍没有改变,公立医院仍会在医疗主体中占主导地位,社会资本办医院仍需要在与公立医院的竞争中寻找生存空间。
留出社会资本办医空间
一是从公立医院数量控制上给社会资本办医留出了空间。《意见》明确要求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在此基础上,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意见》还特别指出研究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二是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费用高昂的新技术开展应用上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了空间。《意见》中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严格控制超越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因此,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和新技术的开展应用上社会资本办医可借此与公立医院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些优惠政策与其说是优惠,不如说是争取社会资本办医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平等竞争地位,而且这些政策的有效性还需要各政府对政策的切实落实。
当前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利好频频,央企国企、上市公司、药企、保险公司等各类企业也纷纷涉足医疗产业,但社会资本办医院在整个医疗体系中仍处于从属地位。虽然政府提出到2015年底民营医院要占总床位数的20%,要实现却是颇有难度。实际上,要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医院满足多元化的医疗需求,最大的瓶颈是国内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因此社会资本办医医院只能在不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与公立医院进行竞争抢夺基本医疗保险病人。在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这个政策极大的利于商业医保的发展,预期将能间接促进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
(本文作者:许崇伟,社会资本办医的研究者与实践者,著有《中国医院投资与运营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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