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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

血吸虫病知多少

作者:上海市杨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梁秀芳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日期:2012-04-16
导读

日本血吸虫病,又称日本分体吸虫病,是由日本血吸虫寄生于人或者哺乳动物门静脉系统小血管内引起的一种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寄生虫病。日本血吸虫主要分布于中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我国分布的血吸虫只有日本血吸虫,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12个省(市、自治区),目前我国尚有76万左右血吸虫病患者。

关键字: 血吸虫病 | 治疗

  日本血吸虫病,又称日本分体吸虫病,是由日本血吸虫寄生于人或者哺乳动物门静脉系统小血管内引起的一种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寄生虫病。日本血吸虫主要分布于中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我国分布的血吸虫只有日本血吸虫,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12个省(市、自治区),目前我国尚有76万左右血吸虫病患者。

  血吸虫的生活史比较复杂,人、牛、猪或其它哺乳动物是血吸虫的成虫宿主或终宿主,钉螺是血吸虫的唯一中间宿主。它的传播链主要由图中所示几个环节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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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因子及临床表现

  致病因子 在血吸虫发育的不同阶段,尾蚴、童虫、成虫和虫卵均可对宿主引起不同的损害和复杂的免疫病理反应。由于各期致病因子的不同,宿主受累的组织器官和机体反应性也有所不同,引起的病变和临床表现亦具有相应特点和阶段性。其致病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分别为机械性损伤和变态反应,主要表现如下。

  •尾蚴性皮炎:是由血吸虫尾蚴侵入皮肤引起的,是一种速发型(Ⅰ型)和迟发型(Ⅳ型)变态反应性疾病,表现为瘙痒、丘疹、荨麻疹。

  •童虫所致损害:移行时,损伤器官,特别是肺,引起血管炎、产生局部细胞浸润和点状出血。虫体代谢产物或崩解产物可引起Ⅰ、Ⅱ、Ⅲ、Ⅳ型变态反应。大量虫体移行时,可出现咳嗽、咯血、发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肺及其他脏器损害。

  •成虫所致损害主要为静脉内膜炎及周围炎。

  •虫卵所致损害为肝、肠病变,也可出现异位损害(脑、肺、皮肤等),形成虫卵肉芽肿(虫卵沉着在宿主的肝脏和肠壁组织,成熟虫卵中的毛蚴可释放出可溶性虫卵抗原,引起周围出现细胞浸润,形成虫卵肉芽肿,为Ⅳ型变态反应)。沉积在宿主肝、肠组织中的虫卵肉芽肿不断破坏肝、肠组织结构引起慢性血吸虫病。所以说,虫卵是血吸虫病的最主要致病因子。

  临床表现 根据感染程度、宿主免疫状态和营养状况、治疗及时与否以及是否重复感染等具体情况,可将日本血吸虫病分为急性期、慢性期和晚期3期。

  •急性血吸虫病:见于无免疫力的初次严重感染者,起病较急, 临床上表现为肝脾肿大、肝区痛及压痛,并有发热、咳嗽、腹痛、腹泻或黏液血便等症状 。还可伴有面色苍白、消瘦、乏力、头昏、肌肉关节酸痛、荨麻疹等。个别病例可出现偏瘫、昏迷、癫痫等脑型血吸虫病症状。症状常在患者接触疫水后1~2月出现。

  •慢性血吸虫病:患者小量多次感染,或因急性血吸虫病未治愈迁延而致。表现为间歇性腹泻、发热、乏力、消瘦、肝脾肿大。部分患者可出现腹痛、腹泻、黏液血便症状。

  •晚期血吸虫病:患者为长期感染,出现肝硬化、巨脾、腹水(门脉高压症状群:巨脾、腹水、侧支循环建立),儿童大量感染(5%~10%) 可形成侏儒症。晚期血吸虫病可分为巨脾、腹水及侏儒三型。单个患者可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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