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狂犬病专家委员会确定对犬免疫是预防狂犬病的主要措施。在我国,患病犬是狂犬病的最主要传染源,因而有计划地普遍对犬预防注射狂犬病疫苗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
规范犬只管理,控制传染源
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狂犬病专家委员会确定对犬免疫是预防狂犬病的主要措施。在我国,患病犬是狂犬病的最主要传染源,因而有计划地普遍对犬预防注射狂犬病疫苗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
•满3月龄的健康犬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国产疫苗1年或半年接种免疫1次,进口疫苗3年或2年接种免疫1次。
•捕杀野犬,加强检疫也是控制本病的有效措施。
•疫情处理:发现患病和隐性感染动物及时报告,由动物防疫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按一类疫病处理。
暴露前免疫
暴露前免疫推荐程序如下。
•基础免疫:0天、7天、28天分别接种1剂量细胞培养产生的狂犬病疫苗。
•加强免疫:基础免疫1年后,加强1剂量细胞培养产生的狂犬疫苗,以后每5年加强1剂。
•高危人群的加强接种: 高危险职业性暴露者,定期检测狂犬病抗体,当滴度小于0.5 IU/ml 时, 应该进行加强免疫。
暴露后免疫
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原则上越早越好,但对已暴露一段时间而一直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也可按接种程序接种疫苗。
一旦不能排除伤人动物为可疑狂犬病宿主动物,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也应按规定程序注射狂犬病疫苗。注射部位为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婴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肌肉内注射。禁止臀部注射。 再次暴露后疫苗接种要点见下图。此外,对暴露前后所用的疫苗效价无法证实者及免疫回忆应答无法确认者仍应进行全程免疫。
copyright©金宝搏网站登录技巧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镜像
京ICP证12039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198 京ICP备10215607号-1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