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社区推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将扩展到农村。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卫生厅获悉,该省将在2013年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并力争到2015年在全省所有的行政村卫生室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在城市社区推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将扩展到农村。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卫生厅获悉,该省将在2013年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并力争到2015年在全省所有的行政村卫生室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湖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地区的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自主选择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原则上,每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农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组成团队,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该省要求,参加试点的乡村医生为签约农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开展健康评估,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并及时提供转诊服务。要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以调动乡村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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