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医学

中国修法助推1.85亿老人“体面养老”

作者:卫敏丽 徐硙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12-06-27
导读

         26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有效应对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26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专家表示,中国将通过大幅修改法律,提高1.85亿老年人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从而提升他们的“晚年幸福指数”。

  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万人,占总人口的13.7%。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加4300多万,达到2.21亿。

  中国社会科学院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称,到203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到2050年,中国社会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说,老龄问题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更与人口高峰、就业高峰重叠,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文化转型相交织,渗透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为有效应对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这是此次法律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上升为整个国家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问题。”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说。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文星表示,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所需,不仅将有力维护老年人各项合法权益、对于促进代际和谐、社会和谐也将具有重大作用。

  记者发现,修订草案从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6章50条扩展到9章86条,新增38条,修改38条,未作修改的仅10条,修改幅度可谓“脱胎换骨”。新增条款多数属于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为此,修订草案专门新设上述三章。

  在老龄事业经费保障方面,修订草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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