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艾滋病在中国的流行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中女性比例的提高,艾滋病中的性别差异和社会性别关系正引起人们的注意。研究分析了在商业性性交易中男女(嫖客和暗娼)在面临艾滋病危险时的性别不平等,强调了嫖客在预防艾滋病过程中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背景
随着艾滋病在中国的流行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中女性比例的提高,艾滋病中的性别差异和社会性别关系正引起人们的注意。在世界范围内,2002年500万新感染HIV的人中,女性感染者破天荒地占到感染者总数的50%;在中国,1998年在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女性的比例是15.3%,到2004年9月,这个数字已经达到39%;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男女比例已经由几年前的8:1降为2004年上半年的1.44:10; 我国女性艾滋病感染者比例近年来有大幅度增加,如何解释和防止艾滋病流行中这一社会现象,社会性别分析正成为一个有力的解剖刀。在国际上,运用社会性别分析解释全球、特别是非洲女性患者增多的研究已经很多;在我国,这方面的尝试也已经开始了。
早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前的1993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陈一绮研究员就做了这方面知识的译介,因为那时中国艾滋病传播的问题还没有浮出水面,也就还没有对中国艾滋病流行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的王金玲研究员,率先运用社会性别视角探讨商业性性交易中的艾滋病问题,指出“由于在商业性性交易中,暗娟常常处于嫖客的强权之下,难以有效地保护自己,暗娼才成为艾滋病的易感人群。应强调嫖客在艾滋病传播与蔓延中的主要和首要责任,将暗娼定位为易感人群,而不是应该承担主要和首要责任的高危人群。研究分析了在商业性性交易中男女(嫖客和暗娼)在面临艾滋病危险时的性别不平等,强调了嫖客在预防艾滋病过程中不可推卸的责任。王金玲的研究首次提出高危群体中嫖客的控制权和责任问题,但从研究对象上来说,她的研究主要针对艾滋病蔓延的某一高危行为群体,而对普通群体的社会性别剖析尚未涉及。
之后,青岛医学院张北川教授通过对性病感染者和男性同性爱群体的实证研究,提出艾滋病传播和社会性别不平等的关系问题,张教授的社会性别敏感,是从事艾滋病研究的男性学者中鲜有的,但他的实证研究也主要是针对某一高危行为群体的。此外,还有吕守信、李慧英、梁军等针对河南地区血液污染高危行为群体的社会性别研究,但从目标群体上讲,仍以某一特定高危行为群体为主。在理论分析或文献研究方面,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蒋永萍研究员和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夏国美研究员都曾指出,女性不仅在生理上具有易感性,而且,其所处的不利的文化环境、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家庭地位,使她们在艾滋病传播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杜洁副研究员在“社会性别与艾滋病”一文中,剖析了以往在艾滋病感染、艾滋病研究和艾滋病政策中普遍存在的男性视角与性别盲点,呼吁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关注妇女的需求,让妇女参与决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研究所的王英博士,依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的有关条款,对中国的HIV/AIDS流行进行了社会性别分析,证明了妇女在艾滋病传播与防治中的弱势地位是国际的普遍现象。总的来说,中国学者已经从理论论证和实证研究两方面入手,开始了对艾滋病社会性别视角的研究。但这些研究还是初步的、有限的,仍需对中国“艾滋病与社会性别”的国情进行更广泛更深入研究,以解释中国艾滋病流行和防治中包括社会性别因素在内的各种复杂因素的交互影响。
历史总是在我们需要的时候为我们提供机遇。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全球战略促使联合国对社会性别问题特别关注,于是,就有了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UNIFEM)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在广东省支持的、由广东省妇女研究中心实施的《社会性别与HIV/AIDS控制》研究项目。课题组的成员来自多学科(妇女学、流行病学、性学、法学等)、多部门(国际机构、妇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性学会、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在一年多(2002-2003年)的时间里,她/他们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学习精神,抓住历史机遇,克服多重困难,包括自己的偏见和心理恐惧,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进行了大量调查和具有探索性的研究,并为我们贡献了具有社会性别分析视角的丰富的实证研究报告。《红丝带的思索》就是这一研究成果的精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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