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作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在去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得到确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真正找到了落脚点和责任人。全科医生被国家“医改”寄予期望,要引导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模式,不仅需要全科医生能向城乡居民提供“保健——诊疗——转诊——康复”全人全程的健康“守门人”服务,而且还需要全科医生能为签约服务对象承担医疗保健决策的角色和控制医疗费用的责任。
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 副主任委员 李鲁教授
全科医生作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在去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得到确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真正找到了落脚点和责任人。全科医生被国家“医改”寄予期望,要引导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模式,不仅需要全科医生能向城乡居民提供“保健——诊疗——转诊——康复”全人全程的健康“守门人”服务,而且还需要全科医生能为签约服务对象承担医疗保健决策的角色和控制医疗费用的责任。
我们认为我国全科医生制度应建设为保护健康和守护医保相统一的“守门人”制度,建立“先全科、再专科”的合理分流、连续协调的服务模式,预防为主、优质服务,实现让群众不生病、少生病、不生大病、有病有医的全民健康目标,实现政府、社会、个人能负担且基本满意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医保全覆盖及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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