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南加州大学梅斯特曼(Mestman)教授报告,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0.2%)和低下(临床0.3%和亚临床2%~4%),以及甲状腺功能正常的慢性甲状腺炎(5%~20%)。
美国南加州大学梅斯特曼(Mestman)教授报告,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0.2%)和低下(临床0.3%和亚临床2%~4%),以及甲状腺功能正常的慢性甲状腺炎(5%~20%)。
对以下具有发生甲状腺功能低下的高危女性,即有甲状腺功能障碍或甲状腺手术史、年龄>30岁、有甲状腺功能障碍症状或存在甲状腺肿、甲状腺过氧化物酶(TPO)抗体阳性、有头颈部放疗史、有甲状腺功能障碍家族史、肥胖(BMI≥40 kg/m2)、接受胺碘酮或锂治疗、近期使用过碘化放射性对比剂、有原因不明的不孕症、居住在中重度碘缺乏地区者,应在妊娠早期及时获取其血清促甲状腺素(TSH)水平。
对妊娠期格雷夫(Grave)甲状腺功能亢进者,可使用甲巯咪唑-丙基硫氧嘧啶(MMI-PTU)[MMI起始剂量为10~30 mg/d, PTU为100~300 mg/d,每2~4周检测1次游离甲状腺素(FT4),根据FT4水平调整用药剂量并维持于最小量,以维持FT4水平在正常范围的上1/3、血清TSH在低水平或检测不到;当可检测到TSH时,是减少或停用MMI-PTU的适应证]和β受体阻滞剂治疗,并避免大量运动、密切关注胎儿的生长和心音、早期筛查先兆子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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