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全部备案。
医药代表全部备案。
日前,广西卫生健康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严打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医药代表全部备案。
杜绝托管药房
广西表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全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其中包括杜绝公立医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药房。
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在广西也叫停了,托管全国举步维艰。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下《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禁止药房托管。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禁止药房托管。
此后广东、江苏、北京、山东等诸多省、市发文相应叫停药房托管。不过,被叫停的托管,可能会变异出新形式。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医药分开政策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类似“药房托管”的模式还是会存在,这就是医药SPD供应链管理(即“院内物流延伸”)。
药代全部备案,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方案》明确,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根据此前上海市的备案方案,凡是在上海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的医药代表,都要登记备案。相信广西也会是如此。
备案时,医药代表登记的事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水平、从业年数、联系电话,以及所属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工商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名称等事项。
已经实施的地区反馈备案制威力大,效果明显。
备案后,药代被全天候实时监控
据《浙江新闻》报道,2019年初,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试点医药代表备案登记制度,对医药代表的从业内容、准入要求、处罚方式等进行“三定”。
全天候实时监控和不定期明查暗访,规定医药代表、药企和医院违反禁止事项后的处理方式,一旦发现医药代表违反相关规定,将限量或停用相关药品,同时追究当事科室的责任,对涉事医务人员进行约谈、通报批评。
目前已登记备案医药代表152人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5次,停药1支,约谈药品经销商3家。
处方外流,继续加速
处方外流也是广西卫生健康委发布《方案》的一项内容。广西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
早在2016年3月11日,国办发布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
此后又多次重申,就是要让处方自由流转,加快医药分家。
实际上,国办在6月4日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继续推动,无疑会加快处方外流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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