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1月4日发布了今年第一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通报,提示临床医护人员及患者警惕血液透析装置的使用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1月4日发布了今年第一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通报,提示临床医护人员及患者警惕血液透析装置的使用风险。
通报显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自2002年至2010年共收到有关血液透析装置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87份,主要涉及透析机、透析器、透析管路、透析粉、透析液、透析复用机、透析水处理系统等7个产品,可疑不良事件主要表现为器械故障和患者损害。其中,表现为器械故障的有313份,占64.27%,如透析机故障报警失灵、电导度/率异常、漏液、自检不过、超滤指标不符;透析器破膜、漏/渗血、漏液;透析管路漏气、漏/渗血、脱落、出现异物;透析液(粉)污染;透析复用机故障;产水不足、水质不达标等。表现为患者损害的有174份,占35.73%,如病人出现痉挛、抽搐、手足麻木,恶心、呕吐,低血压,胸闷、心悸、头晕,个别发生呼吸心脏骤停等。
通报指出,目前血液透析疗法在临床应用广泛,有关血液透析装置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量也逐渐增多。为防止不良事件导致的伤害事件重复发生,提醒医务人员:①加强安全使用培训和对患者的宣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对装置进行维护保养;②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合理权衡血液透析对患者的效益和风险,充分了解患者体质、既往病史等情况,严格掌握适应证,并在治疗中加强监护。
■典型病例
患者,男,45岁,因慢性肾衰于2010年9月14日在某医院按医师处方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治疗前检查透析机各项参数设置及报警功能正常,透析器无异常。治疗2小时后,机器漏血报警,血泵停止,透析液变淡红色,透析器破膜、中空纤维束有血丝外渗。事件发生后,立即终止治疗,将透析器和其内血液一并弃去。患者损失血液约80 ml,经观察1小时,无特殊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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