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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

心脏按压2小时救活患者?个例,纯属个例!

作者:栋梁 来源:"医学界"微信号 日期:2018-07-14
导读

心脏按压2小时救活患者?个例,纯属个例!

关键字: 心脏 | | 按压 | | 个例 |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王成和他的同事最近在一夜之间成为了“最美医生”。

这个美名源于他和同事近日抢救了一名猝死患者。通常猝死患者抢救30分钟以上,还不能恢复心跳和呼吸,就可以宣布停止抢救。但王成和他的同事们在持续抢救两个小时、约1.5万次持续胸外心脏按压后,奇迹出现了,患者恢复了自主心跳和呼吸。

随后,该新闻以『正能量』信息传遍网络,引起诸多关注。

但是,《医学界》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持续抢救两个小时、约1.5万次持续胸外心脏按压,最终把病人救活了,这样的事件,纯属个例,绝对没有代表意义。

为什么这么说?请往下看——

作为对心跳呼吸骤停患者最基础、最重要的治疗手段,心肺复苏在我国的普及率还非常低,大众对其的认识也不够,身为北京急救中心的退休医生,贾大成退休后的主要工作就是应邀到全国各地做急救培训。

贾大成医生曾写过一篇科普文章《不能轻易放弃!心脏骤停一般至少持续抢救30分钟》,这篇文章中,他举了两个例子:南京的一个猝死患者也经过了两个小时的抢救最终成功获救,另一例心脏停跳长达3小时的急性心肌梗死合并肺栓塞患者,经过北京安贞医院医师们3小时心肺复苏和两次溶栓后,最终也远离了死神。

那么心肺复苏应该坚持做多久?是不是做的时间越长,患者抢救回来的几率就越大?江西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陈志主任却认为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长时间持续(30分钟以上)为突发心跳呼吸骤停病人做心肺复苏,因为总体来说,这样做能够把病人抢救回来的概率极低,而且出现潜在的新的并发症的风险会越来越高。

陈志主任表示,心跳呼吸骤停患者能不能够救回来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心肺复苏质量,除了心肺复苏操作是否规范标准外,还包括心脏停搏时间,即病人发生猝死到开始做心肺复苏时间,停搏时间越长抢救成功率就越低,即便病人心跳能恢复,脑损伤也相当严重;第二方面取决于原发疾病,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猝死。如果病人发生大面积脑出血或者脑干出血,原发病解决不了的话,心肺复苏虽然暂时能按压回来,但最终病人还是脱离不了生命危险。另外还有主动脉夹层破裂病人,动脉血管突然破裂,一下子就不行了,无论按压多久也没有希望。

此外,很多一些年龄偏大的患者,通常都存在骨质疏松,持续长时间胸外心脏按压,很容易会把肋骨按断,甚至导致病人出现气胸或腹腔脏器出血,陈主任说这些并发症临床上并不少见。但他也经历过对病人持续心肺复苏抢救长达70分钟的病例,他说:“现在已知的抢救时间最长并且被抢救成功的病例发生在台湾,2006年一位爆发性心肌炎休克的年轻女性,在台大医院连续进行心肺复苏长达280分钟,最终成功接受心脏、肾脏移植手术后顺利出院。”

陈志主任所讲到的这两个病例在抢救中都实施了E-CPR(体外心肺支持系统心肺复苏术),即一边为病人做心肺复苏(CPR),一边上ECMO(体外心肺循环),以保障心、脑等重要器官的供血和供养,为进一步查明病因,治疗原发病赢取了时间。

去年,湖北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急诊科发生的那起在国内引起热烈争论的家属向医院索赔抢救中被剪坏的衣服事件,这也是一例典型的E-CPR抢救成功的病例,陈志主任还与中南医院的同行讨论过这个病例,“当时病人无法维持心跳和呼吸,紧急装上ECMO后,查明是肺栓塞,做了溶栓后才抢救回来,如果当时没有ECMO,只做心肺复苏,就未必能够抢救回来。”

陈志主任表示,对于不明原因的心跳呼吸骤停病人,E-CPR是非常重要的抢救手段,所以现在国内也在推广这项技术,E-CPR要求医院具备相关设备,并且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另外适用疾病指征不能盲目放大,对于无法解决原发病的终末期病人,就不提倡用这项技术了。

因此心肺复苏时间既不能早早放弃,也不是越久越好,取决于发病病人的具体情况。陈志主任说:“既然指南中规定了30分钟的抢救时限,就说明继续做心肺复苏的意义非常小,所以不能够作为常规治疗选择,可以说目前临床上60%-70%接受心肺复苏超过30分钟的病人,都是因为患者家属的不理解、不接受亲人的死亡,而不是因为医生觉得这样能把病人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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