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医学

Lancet:肥胖为过早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作者:佚名 来源:医脉通 日期:2016-07-14
导读

          根据7月13日在线发表于《柳叶刀》上的一项荟萃分析,超重和肥胖与过早死亡风险显著增加相关,尤其是男性。这种影响在欧洲、北美、东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可见到。

        根据7月13日在线发表于《柳叶刀》上的一项荟萃分析,超重和肥胖过早死亡风险显著增加相关,尤其是男性。这种影响在欧洲、北美、东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可见到。

        研究数据来自189项研究的近四百万例人群数据。研究人员发现身体质量指数(BMI)超过25 kg/m2的个体全因死亡风险显著增加,大约1/6的过早死亡可通过减肥避免。

        研究人员表示,此次研究结果有助于平息BMI和肥胖之间的讨论,并更好的理解肥胖与死亡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另外还需要更多研究对肥胖相关的其他因素(如,脂肪分布和内脏脂肪)进行探究。

死亡风险与BMI的关系

        为规范比较,研究人员对32个国家300个研究机构的数据进行了汇总。在32个国家开展239项前瞻性队列研究共确定10625411例符合标准的成年人,平均随访时间为13.7年。

        其中,来自189项研究中的3951455例参与者在20-90岁之间从未吸烟(BMI介于15 kg/m2-60 kg/m2)且在纳入研究时并未报告患有慢性疾病,总共有385879例个体死亡。

        1级肥胖定义为BMI在22.5 kg/m2-25.0 kg/m2,2级肥胖定义为BMI在35.0 kg/m2-40.0 kg/m2,3级肥胖定义为BMI在40.0 kg/m2-60.0 kg/m2。过早死亡定义为死亡年龄在35-69岁之间。

        与BMI在22.5 kg/m2-25.0 kg/m2相对,体重过轻与全因死亡风险增加相关。将研究、年龄和性别校正后,在BMI介于18.5 kg/m2-20.0 kg/m2和15.0 kg/m2-18.5 kg/m2时,危险比(HR)分别为1.13和1.51。

        超重人群全因死亡风险同样增加,BMI在25.0 kg/m2-27.5 kg/m2和27.5 kg/m2-30.0 kg/m2时,HR分别为1.07和1.20。全因死亡风险在1级肥胖(HR,1.45)、2级肥胖(HR,1.94)和3级肥胖(HR,2.76)人群中进一步增加。

        研究人员发现,超重或肥胖相关的全因死亡人口归因分数各地区分别为:北美19%、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6%、欧洲14%、东亚5%。BMI超过25.0 kg/m2后,死亡率的增加与BMI大体呈对数线性相关。BMI每增加5kg/m2,HR增加情况分别为:欧洲1.39、北美1.29、东亚1.39、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31。

性别差异

        研究人员表示,生存结局在男性和女性中存在差异。

        BMI超过25 kg/m2后,每增加5kg/m2,男性和女性HR分别为1.51和1.20。此外,年轻人与老年人相比,BMI每增加5kg/m2,HR在35-49岁和70-89岁人群分别为1.52和1.21。

        BMI超过25 kg/m2后,BMI与冠心病、卒中、呼吸系统疾病呈显著的正相关,与癌症死亡呈中度正相关。

        研究人员表示,超重和肥胖在世界范围流行。超重和肥胖与全因死亡风险增加的相关性在不同人群中相似。这支持全世界范围阻止过度肥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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