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条“艾滋病人修改病历成功手术”的消息引发网友热烈争议。据媒体报道,这位艾滋病人最初在天津市肿瘤医院就诊,医院入院诊断结果显示:“流行病检查结果:HIV(+),患者不适合手术治疗,出院,于外院继续治疗”。
日前,一条“艾滋病人修改病历成功手术”的消息引发网友热烈争议。
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华北区域负责人李虎日前发微博称,“好消息:天津感染者肺癌手术成功,现在重症监护室。估计3-4天即可探望!在肿瘤医院被拒后,被逼无奈将病历复印修改,在另一个医院逃开了术前血检。才得到了救治!”这条微博被网友转发5744次,被评论3899次。
据媒体报道,这位艾滋病人最初在天津市肿瘤医院就诊,医院入院诊断结果显示:“流行病检查结果:HIV(+),患者不适合手术治疗,出院,于外院继续治疗”。
于是,这位艾滋病病人来到北京地坛医院。地坛医院表示,虽然可以收治HIV病毒携带者,但由于没有胸外科,不具备做肺癌手术的资质,建议他求助天津卫生防疫部门,再做进一步的协调。回到天津后,这名患者在第三家医院就诊时,将肿瘤医院HIV呈阳性的检测结果覆盖后复印上交,逃过血检,最后成功手术。
对此,有网友批评说,“艾滋病病人不应该隐瞒病情,会为实施手术的医护人员带来感染风险”。但不少网友呼吁要理性看待这件事情,“医院不该拒收及歧视艾滋病患者”。
而多名非传染病医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医院不具备给艾滋病毒携带者进行手术的条件。这类病人一般都会被建议去有感控条件的传染病医院治疗。
而根据我国2006年公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当在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同时,规定也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对于这起案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传染病专家表示,“在非传染病医院,如果医院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接收艾滋病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没有规定要求艾滋病人必须到指定医院手术。艾滋病人手术被拒收,主要是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人对艾滋病存在恐惧。”
不过,也有人表示,“并非歧视艾滋患者,而是无论是针对医生护士还是针对病人,艾滋和非艾滋病人,在术前术中术后各个层面上,都不是同一套措施,用非艾滋的措施对待艾滋病人,术后有可能出大事,说不好听就是死的更快,懂吗?为你做手术那些不知情的医生护士怎么办?你有想过他们吗?”
你如何看待上述观点?医院拒绝为艾滋病人做手术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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