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公立医院的收入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费四驾马车。其中,主要收入大部分需要依靠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和售价的差值,占全年效益中的大部分。而医疗服务的定价则离不开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在收入结构中只占小部分。 随着DRG/DIP支付模式的广泛推行,以及药品零差率销售、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的落地,在公立医院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收入占比逐年下降。与之相反的是,医院对于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公立医院的收入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费“四驾马车”。其中,主要收入大部分需要依靠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和售价的差值,占全年效益中的大部分。而医疗服务的定价则离不开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在收入结构中只占小部分。
随着DRG/DIP支付模式的广泛推行,以及药品零差率销售、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的落地,在公立医院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收入占比逐年下降。与之相反的是,医院对于医疗服务收入的依赖程度却逐年提升。
近年来,不少公立医院的管理者和医务工作者越来越关心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态,他们关注的不仅是“涨没涨”“涨哪些”和“涨多少”等问题,更关心自己所在的医院“能不能维持运行”“医护、药师等一线工作人员是否能劳有所得”。
全国“两会”代表们也纷纷发声,为维持全国各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献计献策。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代表指出:“相关部门多听一线医护人员意见,适当提高诊查费、手术费标准”。
然而,我国广大群众则希望降低就医成本,与代表们“提价”的建议存在一定矛盾。虽然大众对医务工作者技术价值、知识价值和劳务价值都基本认可,也认同医务人员应获得与其多年求学、技术积累和劳动付出相匹配的收入,但同时也希望降低医疗支出负担,不希望医疗服务涨价。
如何平衡实现“提高医疗机构收入”与“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在当前改革局面下,面对这样的问题,公立医院的运营压力与日俱增。毫无疑问,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焦点议题。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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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医务工作者认为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偏低
2023年5月,中国医药协会医保专委会曾组织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调研工作,评估目前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物价管理基本情况。该调研纳入了2971家医疗机构,其中93.7%为公立医疗机构,结果发现:
在参与调查的医务工作者中,49.7%的人认为其所在地区当前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较低,其中大多数人认为:护理、中医康复、诊疗操作、医疗服务设施费(床位费等)价格较低。仅有4.4%的人认为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偏高,其中检验费和病理费的因素占比较大。
而对于“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能否体现劳动价值”的问题,44.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44.7%的人认为体现劳动价值的效果一般,仅有9.1%的人认为“能较好体现”。
在医疗服务价格的计价单位方面,61.4%的人认为存在医疗服务价格计价单位与临床诊疗不匹配。此外,84.0%的医务工作者认为应该增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次数。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见,认为价格调整过于频繁不利于医疗工作开展,应结合实际需求,不宜过于零散。
这份问卷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现状,体现了抓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这项任务的艰巨性和迫切性。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尚任重而道远。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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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走小步、不停步”
持续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早在2007年,时任卫生部(今国家卫健委)部长陈竺在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曾提及医疗服务价格应适当上涨的问题。他说:除了增加财政补助,也会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在我国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体系中,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分级化的管理模式,即“中央管项目、地方管价格”。
2009年,中央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指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这种分工合作的管理模式确保了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地方政策的灵活性,但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复杂性和效率问题。随着医疗体系的不断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这一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改革。
201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发改委医药价格管理职能划归国家医保局。由省级医保部门组织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的论证和定价,部分地区将定价权限下放,各地则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2021年,国家医保局等八部委共同发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指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建立更可持续的价格管理总量调控机制和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并部署了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5个城市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
两年多以来, 5个试点城市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重要机制进行改革,目前已按平稳实施两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其中,上调了一批原价较低、技术劳务“含金量”高的项目价格,如护理、手术、治疗、中医等;同时降低了部分设备物耗占比高、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又新增了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四川省继续探索全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之路。
然而,除了政策的不断优化、调整之外,医疗服务的定价机制仍旧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经济增长的步伐、公众支付能力的界限以及医疗支付体系的构成等。并且,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后,仍需对价格体系中不合理的环节进行持续的优化,以确保其符合实际的经济和社会状况。
在当前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下,仍有很多医疗领域有需求无供给或供给严重不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尤其是多层次需求得不到满足。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为广大公立医疗机构铺平深化改革之路?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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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井泉: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须先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3月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4年年会的大健康产业专题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长毕井泉指出:“为加快创新药产业发展,建议在基本不增加社会医药费总负担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毕井泉强调了公立医院改革的紧迫性,特别是解决医疗服务价格偏低的问题,以促进医疗服务供需平衡。他提出:应控制医院收入总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服务,以实现价格的合理化。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与药品耗材集采改革、医药价格治理相互独立又相互协同的重要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有人疑问:集采后药品、医用耗材降价,省下的钱是否会通过上调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补贴给医院?而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是否会增加患者的医疗负担,从而加深医患矛盾?
对此,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也表示:药品耗材的费用降下去,首先是要让患者群众享受到这种改革红利,通过药品耗材集采、医保药品谈判,实际上把药品耗材的价格降下来了一些,而且医院也在控制成本,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一个有利窗口。
在改革过程中,一般会先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盘子”。在这个调整空间里,由医疗机构对哪些服务项目应该调价提出建议。但是,调价“预算”的盘子有限,需要科学、合理并均衡地落到具体项目价格上。
因此,需要探索一种新的政府干预机制,政府扮演控制总量、制定规则和担任仲裁者的角色。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技术性问题——包括是否调整、调整幅度、调整项目及调整方式——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医疗服务层级制度、医疗费用控制和医疗保险支付等系统性改革相结合,以达到全面的改革效果。
对此,毕井泉还建议改革创新药价格形成机制和医保支付方式,强调医保资金面临的多重压力,包括价格调整、疾病预防管理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他主张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创新药开辟支付渠道。这包括明确基本医疗保障边界、公开医疗数据、制定商业医疗保险法,以及推进保险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
作者:梨九
编辑:拍老师
审核:应泉、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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